去,眼神中充满了哀怨。
不得不说,封常清同他的想法是一样的,既然伤势无碍了,他便看了看堆在帐子里的那堆皮袍子,由于是刚制不久,还散发着一股子臊味,刘稷动弹不得,他只得自己拿起一件,这一拿,便是一惊。
无他,太重了,几乎像是一件铁甲,要双手用力才能提得起来,可见做得有多厚。
“你弄这皮袍子,是否在打雪山的主意?”
不得不说,封常清的眼光还是非常敏锐的,一眼就看出了刘稷的用意,反正这件事是不可能瞒着他的,刘稷趴在榻上,点了点头。
“我在贺菩劳城,向当地人氏打听过,曾经有人走过那一边,心里便有了一个主意。”
“这个消息,某也曾听闻过,可是找不到曾经走过的人,传闻终归是传闻,就算能走,也不可能拿大军去冒险,让你寻到了,又有什么用?”
“无须过大军,只需几十人足矣。”
刘稷言之灼灼,让封常清不得不重视起来,几十个人过去,能干什么?他的心里突然间一动。
“藤桥?”
“藤桥。”
刘稷肯定了他的猜测,封常清默默不语,他在权衡这其中的利害,吐蕃人明显有了准备,他们迟迟没有毁掉藤桥,或许就是打着什么主意,如果藤桥在自己的手上,战略上可回旋的余地就太大了,这的确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
可如果,要拿刘稷的生命去冒险?他有些不敢想,上回去刺探,并不是他下令的,也不是段秀实的主意,而是这个小子自作主张,当时他以为对方立功心切,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洗刷之前的那些劣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左右人还算机灵,活命的机会不小。
可这一次,是同老天作对,那种冰天雪地的世界,想一想就觉得可怕,这是赌命啊。
“也许不必如此。”
“司马,朝廷此时五路进兵,势在必得,若司马只想着无过就是有功,只怕大错特错,一旦别路不顺,他们便有了一个现成的理由,司马应该记得,当初王太尉,是如何得罪的。”
王忠嗣!
封常清如何不记得,天宝六年,那是王忠嗣最风光的时候,一身兼了河东、河西、朔方、陇右足足四镇节度使,天下之兵半出其手,他若是有反意,哪有某胖子什么事。
可就是因为一件小事,严格来说同他都没有关系,便被一撸到底,去南边蛮荒之地做了一个小小的郡守,不到两年便暴病而亡。
当时,明面上的罪名便是,策应友军不利!
天下人人知道他冤枉,就连天子也知道他冤枉,可还是断然处置了,其中有什么秘辛,是不是传说中,被那位权相陷害?他们不得而知,但是所有的边将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谁要是阻挡皇帝开边的决心,这位曾经宠信无边的名将就是下场。
刘稷的话,简直像一柄重锤敲在他的心上,眼下朝廷的诏令还没到,他只是个摄节度事,要想把名义变成实职,这一仗打不打,根本由不得他。
既然要打,那就必须取胜,封常清只一瞬间就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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