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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时分,刘稷从一顶牛皮帐篷里钻出来,精赤的上身被风一吹,浑身都起了细小的疙瘩,他踩着沾满露水的牧草,几个大步走到湖边,捧起一掬湖水,浇到脸上,那种带着一股咸味的冰冷,顿时赶走了残余的睡意。
日头还没有升起,湛蓝色的湖面犹如一颗硕大无朋的宝石,镶嵌在碧绿色的大地上,远处的大山灰蒙蒙的,在天边蜿蜒起伏,这是大自然送与人类的最好礼物,充满了最原始的美感。
沿着湖岸,是大片大片的宿营地,那些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散发出袅袅轻烟,狂欢了一夜的人群已经睡去,留在外头的,除了数不清的牛羊马匹,就是戳在木头柱子上,那一颗颗系着发辫的人头。
杀戮、鲜血破坏了眼前的美景,却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只有血淋淋的现实,才能让这些野蛮人清楚,大唐不需要人口,只需要他们顺从地匍匐在脚下,求得一份施舍。
简单梳洗了一下,他将头发重新扎好,转身走向营地,因为还有许多被杀死的尸体,里头的气味并不好闻,他穿过那些大大小小的帐篷,来到营地的外围,果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像桩子一样立在那里。
“守了一夜?去歇着吧。”刘稷走过去拍拍陈金的肩膀,后者转过头,咧嘴笑了笑。
“刚接过弟兄的哨,还不到一个时辰。”
“探路的出发了么?”
“走了,小四亲自带的队,这会子也有大半个时辰了。”陈金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路:“这里离着吐蕃人的都城,是不是很近了?”
“差不离吧,快马一天一夜就可到。”
“那咱们为什么还不做准备?”陈金回头撇了一眼身后的营地:“这里头虽然人数不少,可累赘也不少,那些妇孺,见阵即溃,到时候,乱了自家的阵脚,这仗还怎么打?”
“你说得不错,不要说妇孺了,就是那些精壮的男子,一次来上十个,你会怕么?”刘稷反问了一句。
陈金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就凭他们?”
“一百个呢?”刘稷不等他答话,又接上一句。
“一千个,一万个呢?你还能挡得住么。”
陈金不服气地争辩:“只要杀散十个人,就会令百人胆寒,杀上一百人,后头的便不敢再上来,千人万人又有何区别。”
“这便是问题所在了,他们若是众志成城,死战不退,你我再是神勇,最后也不过是活活累死而已。”
刘稷看着远处的高原,那里正是逻些城的方向。
“一个升斗小民,平日里,耕种着不多的田地,妻儿老小,纳粮应役,日子虽然有些紧,倒也能过得下去,只希望,每日都是这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是有一天,吐蕃人来了,自家的队伍要么被打败,要么弃城而逃,他们这些普通百姓,被掳为奴隶,骨肉分离、家破人亡,每日被鞭打,被奴役,还要为这些杀死亲人的仇家,生儿育女,活着有什么意思?”
“大唐国力强盛,吐蕃人遣使求和,这个盟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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