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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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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话说出口来,他忽然觉得主意不错,笑呵呵地说:“就这么着吧。应世平常在府学,就中秋能回来两天,你家里又还没修好,不如先在这儿凑合两天……叫你家阿崔晚上也过来睡,我家院子大些,住得开,你们等房子修好了再回去。”

    他也不管崔燮答不答应,笑呵呵地拉着他进了东跨院的书房,指着书架和下面几个箱子说:“那些都是你应世哥从前用的书,你随便看。我叫你家小捧砚过来服侍,你就当这是自己家,千万别拘束。”

    他怕打扰崔燮念书,没说几句就出去了,又叫人找了捧砚过来服侍。崔家的养娘小春香端来之前吃的四色点心,饮料却换成了沁凉的桂花浆,据说读书读腻了喝一杯能祛烦躁,他们家小公子就爱喝这个。

    主人家这么热情,崔燮也慢慢习惯了明代这种邻里氛围,客随主便,安稳地坐在客房的书桌前读起书来。不过他还没碰赵家大少爷的书柜,而是翻开自家带来的《四书章句》,一页页清楚地刻进硬盘里。

    四书毕竟只有薄薄两册,看得再怎么精细也花不了一上午。看完之后,他就把书扔给捧砚,让他看着解闷,自己闭上眼,照着PDF一字一句地低声念了下去。

    《大学章句》。大,旧音泰……

    这些注疏太长,插的也太频繁了,搞得整片文章支离破碎的,看到下句原文时都忘了上句是什么了。回家还是得抄一份原文、一份翻译对比着看,起码先把原文顺下来,不然这么一句一断地,效率也太低了。

    正在他艰难地熟悉书本时,书房门忽然被人敲响,小春香在外面焦急地叫道:“崔公子,你家……你家出了点事,有个京里来的人跟你家崔源吵起来了。”

    捧砚手里的书“啪”地掉到地上,脸色惨白地说:“不会是老爷……”

    “要是老爷在,你爹也跟他们吵不起来。既然老爷不在……”崔燮握了握他的手,沉稳地站起身来:“别担心,有我在呢。”

    刘师爷走后,崔燮这里又陆续有许多人上门。

    他以户部郎中之子,协助锦衣卫擒拿妖人的义士身份寄住在客栈里,知州又遣心腹来看过他,不管为了什么,本州上下官吏乃至当地大族都不肯落人后,或亲自上门,或遣人看望他。客栈里每天高朋来往之势,差不多就像后世网红住院,记者和媒体人前赴后继地赶来采访一样。

    当然,众人都默契地忘了他的屁股是让亲爹打烂的,只当他身上的伤全是为了擒拿妖人受的。

    这些人来之前得了刘师爷提点,从不提什么八股文章、诗辞歌赋,见面夸他几句“神清气朗”“龙章凤姿”,便开始说些本地风土民俗,送几套永顺堂新印的说唱词话。崔燮绞尽脑汁地学着明朝人说话,有不懂的地方就装没听见,涉及家人的直接低头垂泪,然后捧砚就会心疼地替他回答,好歹没露出太多破绽。

    应付走了客人之后,他还得装着怀念父母和京城生活,慢慢从捧砚父子嘴里套话,了解原身的亲朋好友和过往生活。

    捧砚特别心软,只要他叹叹气,说几句想家的话,就会跟他一起回忆在家时的情形;而崔源是从小跟着他父亲的,对父辈的情况十分熟悉,给他换伤药时也常常说“夫人若在”怎么样怎么样。

    经过十来天的艰苦斗争,他总算摸清了原身的家庭关系。

    崔家祖上是永乐年间从南方被迫迁到北直隶的人家之一,祖上崔老太公却很会种地经营,挣下了十来顷上好的水浇地。到他祖父这一代,因为生了崔榷这个会读书的聪明儿子,为供他上学,就将田地佃与人耕种,带着妻儿搬到了迁安县城里。

    崔榷十八岁上,娶了府城一个实职千户的女儿刘氏,夫人虽然是军户出身,人却十分风雅,能跟丈夫诗词酬唱。成亲后崔榷就在科场上一路高歌猛进,成化二年考中进士,选了京官,之后便把父母妻子接进京城,县里的宅子典给了一个开馆授徒的生员。

    不幸的是,他官场得意了,家里却一直不顺当。老太爷进京后两年就中风了;紧接着刘夫人因为怀着身子侍疾,累得动了胎气,难产去世;老夫人又要侍奉丈夫又要照看刚出世的孙子,没过几年也积劳成疾,得了心疼病,只得把小崔燮送到外院念书,自己在上房里念佛养病。

    刘夫人去世后,崔榷觉得这都因祖坟风水出了问题,便回乡重修了祖坟,又将祠堂迁入京城,从此便不再回迁安。那之后他另娶了一户致仕京官的女儿,也就是现在的夫人徐氏主持家务,转年就生了次子崔衡。

    崔家后院还养着几个妾,只有一个姓吴的妾生了庶子,叫作崔和,今年才五岁。另有两个庶出的女儿,大的叫娇姐,两年前嫁给了徐家舅爷同年举人的儿子,如今跟着公婆在泸州任上,小的叫云姐,才十岁出头,还没开始挑人家。

    至于原身倒没什么可说的:从小就在家里读书,一辈子连门都没出过几回。跟异母兄弟的情份平平,外面也没交什么朋友,书也念得稀里糊涂——这倒不是崔源父子说的,而是他从刘师爷态度里看出来的。

    总之,不会出门就遇上几个亲朋故旧,恩怨纠缠的就好。

    这些日子他过得比大学考试周还惨烈,每句话都得斟酌再三才说,还要看着对方的反应及时调整话题走向,一天天察颜观色地过下来,累得连书都没精力看。大体套出原主的情况之后,他才松了口气,把头埋进被窝里,痛痛快快地睡了两天。

    仗着这副身子才十四岁,正是身体成长最快的时候,疲劳也好,伤也好,只要得到充分休息,很快就能恢复。

    在客栈趴了小半个月之后,他臀腿上的杖伤差不多都愈合了。边缘掉了痂的地方露出一片粉红色嫩肉,和周围皮肤齐平,只要将来颜色褪掉就看不出什么了。肩头那道刀口也结了痂,没有感染,起身动作都不疼,并不影响活动。

    他又观察了两天,感觉身体没问题了,就叫崔源父子收拾东西,打算早点儿去迁安。

    捧砚听话地去收拾行李,崔源却还有些舍不得走,问他:“能不能再等两天,万一老爷听说你帮锦衣卫逮着妖人,不再生你的气,派人来接咱们回去呢?”

    崔燮摇了摇头:“源叔你还记得,咱们在客栈呆了多少日子吗?”

    整整半个月。

    这些天里整个通州上下都来看过他们,送来的笔墨纸砚和滋补食物堆满了箱子,还有几个清客为他写诗作文。唯有京城那个家里毫无动静,连张纸片也没给他们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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