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一年的辛劳,就要扔在田里,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所有人咬牙切齿,都恨死了刘承钧。
可刘承钧不在乎蝼蚁般的百姓,他纠结了一万八千士兵,再加上近万民夫,对外号称5万人马,气势汹汹,杀向了麟州!
5万!
这是个很吓人的数字,几乎是麟州所有人口的两倍!
叶华见到了杨信和杨继业,初次见面,并没有想象中的一见如故。相反,还有些生疏,杨信感激圣人恩德,表示忠心耿耿,死战到底。他又提到了杨重勋的事情,谢过叶华的救命之恩。
杨继业本就木讷,不是个太会说话的人,简单寒暄,喝了几杯酒,就匆匆告辞,领兵去防御北汉大军了。
叶华算是在麟州驻扎下来,杨信对待他们还是极为礼遇的,住最好的府邸,吃最好的食物,每餐都有羊肉美酒。
甚至还给派了20名西域的歌舞姬,吹拉弹唱,无一不精。
深邃的眼眸,牛奶般的皮肤,稀少的服饰,简直就是磨人的妖精,假如叶华愿意更进一步,她们绝对不会拒绝,能巴结上京城来的贵人,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美酒,美食,美女!
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感觉麟州的人,看咱们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儿。”刘延钦抱着膝盖,咬着牙埋怨,王延义啃着所剩无几的羊腿,随口道:“哪不对?”
“不好说,我就是觉得他们很冷漠,还有那么点鄙夷,没错,就是瞧不起咱们!”
刘延钦握紧了拳头,恶狠狠道:“他们一定是觉得咱们不能打仗,是一群靠着家里的废物!”
王延义张大了嘴巴,愣了一会儿,又闷头大啃起来,嘴里含混道:“我爹说过,要不是他,我最多当个大头兵,没错,我就是靠我爹!”
这位真是坦白的让人无语,只是刘延钦没注意到,王延义啃肉的速度明显加快,一双手狠狠攥着腿骨,咔嚓!一条裂缝出现在了羊腿上……没有人愿意被当成废物!
“走,咱们找叶华说说去!”
刘延钦拉着王延义起身,直奔叶华的住处。
就在叶华下榻府邸的不远处,是个临时的军营,黄昏时分,有三三两两的士卒,吃过粗粝的晚饭,聚在杨树下面闲聊,这是仅有的放松时间,可每个人脸上,都满是愁云,最乐观的人也快乐不起来。
有个年轻的小家伙,最多15岁的样子,他笑呵呵道:“俺娘说了,朝廷天兵到了,来多少人都不怕!天兵哩!厉害吧?”
看着他一脸憧憬的模样,几个老卒忍不住捧腹大笑!
“真是个小娃娃,什么天兵!还不是一群纨绔少爷,指望他们,做梦去吧!”
另一个老兵道:“没错,我打听过了,领头的那位观风使,听说才13,剩下的几个人,有刘词的儿子,王景的儿子,符彦卿的儿子,高行周的儿子!”他说着,狠狠啐了一口,“要是他们老子来了还成!我看朝廷啊,根本没把咱们放在心上,要不怎么会派一帮小崽子来?”
有一个十将听不下去了,他咳嗽道:“你们别胡说八道,大老远的,朝廷能派人过来,就算不错了,使君已经下令,小心吃板子!”
他这么一说,大多数人安静了,可还有人不服,“来了又如何?白吃饭不干活,还不如不来呢!”
站在树后的刘延钦听得一清二楚,他的脸跟锅底儿一样,嘴唇都青了!
“咱们被瞧不起了。”
“嗯!”王延义握紧了拳头。
“我想出战!”
“我也想!”
刘延钦愣了一下,“你不承认自己靠爹吗?还去冒险干啥?”
王延义怒了,“靠爹也是要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