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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么问?”这次吉达终于抬头了,不光抬头,连那些宝贝文件也放了下来,直勾勾的盯着洪涛的眼睛。
“……”洪涛笑了,发自内心的笑,然后冲着地毯努了努嘴。
从吉达的反应上看,自己这次问对了。整整相处了一个月时间,这还是自己第一次摸到了她的隐私,很有成就感。
地毯挺精美,也很柔软,一看就是手工编织的高级货。但洪涛不是让吉达去看地毯,而是地毯上那双脚,她自己的脚。
吉达这身民族服装是成套的,除了外袍、长袍和头巾之外,脚上还有一双相同色调的草鞋。确实是草鞋,但做工非常精巧,像是一件工艺品。
问题不在这双鞋上,是穿鞋的脚。老实说,吉达的脚型不错,纤瘦细长,保养的也很好,恐怕是她身上肤质最好的部位之一了。可洪涛关注的还不是人家的脚,而是脚背上那些深蓝色的花纹,准确的说是纹身。
这种纹身洪涛见过,但不在这一世,而是在大宋朝。当年他带领船队在阿拉伯半岛登陆之后,第一个接触的就是贝都因人。
这些生长在骆驼背上的游牧民族很彪悍,生活习惯也和其他阿拉伯地区的人有明显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服装和纹身。
贝都因人喜欢穿花里胡哨的衣服和灯笼裤,男人腰上通常配着一把弯刀和一柄短刀,女人则会在脸上、胳膊上、脚上刺上蓝绿亮色的花纹。据说这些纹饰有驱除邪恶的魔力,越是地位高的女人花纹就越蓝。
而吉达脚上的花纹就已经蓝的发黑了,刺工也特别精细,这就让洪涛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搞不好贝都因人几百年以来并没完全抛弃这个传统,只是略微转化了一下,不在脸颊上乱画,更隐蔽的部位依旧会纹身。
“你很了解贝都因人?”吉达确实与众不同,即便被洪涛揭穿了身份依旧是不慌不忙,连呼吸都没变化,还把两只脚都从大袍里伸出来,向洪涛展示了一下完整的图案。
其实也不完整,洪涛这次猜对了,纹身确实在隐蔽的部位,从脚背一直上延到了小腿还没结束。再往上就看不到了,显然吉达也没有让他继续看的意思。
“谈不上太了解,很久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位贝都因首领,在他们的部落里住过几天。好像叫法蒂姆,他的女儿脸上和手臂上也有和你差不多的花纹,这是星座吗?”
吉达问的很对,自己怎么会认识这些贝都因人的纹身呢。答案是张嘴就来,洪涛把当初在马斯卡港认识的贝都因首领抬了出来,但就是不说具体时间。你还不能不信,可又不能全信,再问我就肯定不说了。
“不可能,我就是法蒂姆部族最后一个继承人,这是我家族的徽记,也是部族首领的象征,怎么还会有第二个,你是个骗子!”
本来洪涛也没把这段瞎话当回事儿,就是随便聊天嘛,没想到就是这段废话让他见识了吉达是如何发怒的。小脸……不对,应该是老脸一绷,眼神很是吓人,怪不得洪琪和马超都那么怕她呢。
“呃……那有可能是我记错了,图案都差不多,我觉得你这个比她们的更精美。”好嘛,洪涛差点背过气去,都过了几百年啦,自己居然遇到了法蒂姆家族的后裔,这也太巧了吧。
可惜现在没法和她套近乎,总不能说我认识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吧。估计自己要是敢那么说,开车的大胡子就得掏出刀来和自己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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