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也不是谁说没收就能没收的,不会颗粒无收。
唯独需要自己担忧的就是江竹意,自己能回国已经是政府最大限度的让步,但是她坚决回不去。原因很简单,自己是平民老百姓,很多事情都好解释或者根本不用解释。
可她不同,她是官员,如果让她在国内露面,该如何解释、谁去解释、怎么解释呢?既然一个人回国会给领导添这么多麻烦,那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别回去。
所以自己必须给她留下活命的资本,还不能苟且活着,要活好,比谁活的都不次。她怀着两个穿越者的孩子,这玩意太金贵了,保不齐将来还会有啥特异功能呢。
“这是一家公司的全部文件,我要把它先转到你的名下,她是见证人。假如我遇到了不测,不用费心费力的去帮我讨还啥公道,只需要把这家公司完完整整的交给江就可以。”
“要是不费事的话再帮她弄个瑞士身份,别问我为什么非要去瑞士,她一直非常喜欢那个小破国。对了,和她说,不许再回国,也不许惦记着帮我报仇啥的。这是我的最终决定,让她带着孩子好好过,把孩子养大时我自然会去找她。”
此时自己能留给江竹意的也只有蝴蝶公司,但以她现在的身份还无法接手。想来想去,洪涛找到了一个和此事最没关系也最不容易被干扰的中间人,吉达。让托马斯把蝴蝶公司的股权和控制权全转到吉达名下,等江竹意身份洗白之后再转给她。
为了再加上一份保险,洪涛特意把张媛媛也叫上当个见证人。其实这也是瞎掰,吉达如果真的想不认账了,十个张媛媛也奈何不了她,权当个心理安慰吧。
“你可真够狠心的,她已经死了,你还有我和琪琪,就不能不回去吗?”张媛媛一直都反对洪涛回国,此时也没有改变想法。而且她坚定的认为洪涛回国是为了金月,自打欧阳凡凡知道了整件事的始末,金月的死就瞒不住了。
“又来了,我说怎么岁数越大醋味越浓啊。我回去不全是因为她,那里有我的家、我的父母、我的姥姥和舅舅,只要有可能我就不能让别人剥夺我的权利,这是原则问题。”
“再说了,我只是做最坏的打算。以前每次换大厅里的灯泡,我用升降机时都会把安全带绑上。但绑上并不意味着一定出事儿,只是个保险手段。”
“别瞎想,要理智,你一直都是理智的人,越是到了这个时候就越得沉住气。你都慌了,别人怎么办?”
“记住啊,如果真出现了最坏的情况,你就和琪琪说我在大海上失踪了。她爹不是通缉犯,而是一名尽职尽责的海盗船长。这辈子也别和她提中国了,就踏踏实实当个美帝国主义,在水深火热苦苦煎熬吧。”
又到了生离死别的关口,洪涛很想谁都不搭理就走。因为不停解释、不停安慰的戏码自己真不习惯,原本不错的心情也会变差,太折磨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