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儿时的感觉。
孟衍面上装的若无其事,实际在小心观察庄笙表情,看他咬了一口后仿佛怔愣住,似乎忘了嚼,不由紧张起来。
“怎么,不好吃吗?还是你小时候吃的那家店,只是做包子的师傅换了,不过我吃着还成。”说到后来语气明显有了不确定,他自己捏了个包子往嘴里送,吃完后脸上浮现些许疑惑,小声道,“是一样的啊,难道是我吃太多味觉失去敏感度了?如果不喜欢就——”
转头正要劝庄笙吐出来,就见青年木着一张脸慢慢嚼了起来,鼓起的腮帮子像小仓鼠一样嚅动着,更别说他转过脸用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直望着他——孟衍下半句话就那样夭折在张开的嘴巴里。
“喜欢就多吃点。”夹了个灌汤包放在青年餐盘里,然后一脸满足地看着他吃。
“好吃吗?”孟衍含笑问道。
庄笙吃的嘴上不得空,似乎愣了下,然后看他一眼点点头。
青年脸上没有明显表情,吃得很认真,仔细看的话,眼睛也比平时亮一点。孟衍看得更加心满意足,手指有点痒,他顺从心意再次抚上青年的脑袋,轻轻揉了揉。青年乖乖地任他揉,于是孟衍脸上的表情更加满足,像极一头餍足得要打瞌睡的狮子。
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的手感,被投喂时也还是一样反应变迟钝,像被顺毛的小奶猫似的朝你露出肚皮,同时伸出肉垫跟你玩。
重逢第一次见面时的尖锐,以及在之后办案过程中时不时表现出来的别扭和抗拒,此刻都已不见踪影。
这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陪伴着从童年长到少年。虽然很遗憾错过少年到青年的转变,但孟衍相信,庄笙初时的尖锐只是出于孩子对家长长时间缺席的小小怨气和叛逆,只要他好好哄一哄,两人多相处些时间,相信很快就会回到从前。
——这不,笙笙已经吃完他买的包子了吗?
孟衍眼中的笑意愈加浓郁,他轻咳一声,打算说点什么跟庄笙联络感情。
“笙笙——”
青年蓦然站起,仿佛忘记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端起盘子潇洒地转身而走。
伸出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
孟衍看着庄笙离开的背影,表情有些僵硬,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他需要点根烟冷静冷静。
至于端盘子走人的庄笙,心里远没有脸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在走出食堂确定对方看不到自己时,脸上淡定稳重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鼓着腮帮子有点气呼呼的。
“哼,就算还记得我小时候爱吃的包子,也别想用几个包子就收买我。把我一丢八年,才没那么容易原谅你——不过那个灌汤包真的很好吃啊。”
一边回味包子美味的庄笙,一边慢慢往单位走。快到大门时接到一个电话,庄笙方才轻松的表情霎时全都不见,变成一片肃然。
又出命案。
有这么一个人,他非常非常得懒。有一天,懒人的娘要出门走亲戚,怕把儿子一个人丢家里饿死,于是娘想出一个办法。她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饼挂在儿子脖子上,这样儿子饿了只要低下头就能吃到饼。
娘很放心地走了,几天后她回到家,发现儿子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饿得只剩一口气。那张大饼还很好的挂在脖子上,只有正前方缺了道口子,咬过几口的样子。
当娘的抹着泪问儿子:儿啊,你咋不动动脖子呢?你动动脖子就能吃到饼了。
儿子虚弱地回答:懒得动。
这名懒癌晚期患者,患病程度与这位儿子也是不遑多让。
史柯调查清楚后,立马派人去几位潜在受害者家,他更是亲自前往去保护这位懒癌晚期患者。
史柯到了地点,周围探查一圈没发现任何异样,便叫了几个人在门口布控,他则一手端枪,一手敲门,高声喊道:
“有人在吗?我楼下的,你们家漏水了,都滴我家床上了。”
喊了好几遍,没反应,史柯使了个眼神,让开位置让旁边的物业拿钥匙把门打开。那物业以为屋里住着歹徒,开门时战战兢兢,手抖着插了好几下才插对位置。
待到开了锁,史柯拿脚一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然后保持双手举枪姿势,雕像一般呆滞住。
*
地下光线昏暗,只有应急灯散发出的橘黄色光,本该给人温暖的光色,此时却显出几分诡谲来,配着不知从哪传来的歌声,直令人毛骨悚然。
庄笙拿手机照明,一步一步往里走。静谧的环境中,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便只有那若有若无的歌声。地道里有回声,因而听不分明,只是感觉着像是一首儿歌。
歌声渐渐清晰,庄笙听清楚了,那唱的确实是一首儿歌,还是一首颇为欢快的儿歌。
“一个呀和尚挑呀嘛挑水喝,嘿嘿挑呀嘛挑水喝。两个呀和尚抬呀嘛抬水喝呀,抬呀嘛抬水喝呀,三个和尚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你说这是为什么呀,为呀为什么……”
童稚的嗓音,加上欢快的调子,本该令人会心一笑的歌曲,此时听在庄笙耳中,却让他的心脏被一股巨大的恐惧掘住,双腿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前方的通道似乎已经走到尽头,吊在门口的灯泡轻轻晃荡,过道里明暗晃动,好像整个世界也在摇摆似的。
庄笙的手按在门板上,留着条缝隙的门只须轻轻一推便能推开,看清门后的世界——然而站在门前的青年,微垂头颅,仿佛不堪重负似的,安静的通道里只有压抑到极点的低低喘息声。
额上有细密的汗珠渗出,然而双手冰凉,似乎将门那头的寒意透过门板传到身上。
庄笙定了定神,终于轻轻推开了那扇半关着的木门。
*
史柯挂断电话,然后满脸一言难尽表情地望向屋子正中那张床上——在他闯门进屋,又搜查一翻打过两通电话后,床上那人的姿势是一点都没变。要不是眼珠会转动,用咬在嘴里的吸管时不时吸口水,简直就跟一尸体没什么两样。
真有人能懒到这种程度,史柯实在是大开眼界。
所有日常用到的东西都摆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手机连着充电器用支架固定在正前方,床头柜上摆满各种零食,撕开的包装被随意扔在地上。最绝的是地上放着一小桶水,上面插着吸管,吸管的另一头含在那人嘴里。
因为之前闯进来时连问好几个问题,那人只是有气无力地“嗯嗯啊啊”几声,史柯不打算再浪费口水,挥手准备带队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