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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斑马是一类在北俱蛮洲上极为常见的低阶蛮兽,以身上的金色斑纹而得名。这种蛮兽力气略大于塔布山羊,敏捷性则有所不如,论起单体实力来不算多么惊人,却被蛮人认为是最难捕猎的低阶蛮兽——且没有之一!
金斑马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原因并非是其具备强大的个体战力,而是因为它们性喜群居生活,种群数量大,协同作战能力又强,在草原上即使遭遇狼群也有一战之力。这种蛮兽极富团队精神,只要其中一匹受到攻击,其他同类就会即刻闻声而至,进行支援。所以对于绝大多数蛮人而言,能猎杀金斑马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眼下,少年猎手们就悄悄地埋伏在湖泊附近,眼看着一大群金斑马靠近了过去开始饮水。
“世孙神机妙算,这金斑马群还真的来了啊!”热合曼看向帕米拉的目光中又多了几分崇敬之情。
帕米拉含笑不语,倒是巴尔因解释道:“多亏了呼兰伦郡主讲解过,金斑马的生活习惯较为固定。我们来到这里发现了马群新鲜的粪便,就足以推断出马群有极大可能再返回湖边饮水。”
“如果是较为稳妥的狩猎,理应跟随马群,观察他们的觅食范围,睡觉区域,摸透了生活作息规律再进行捕猎就能事半功倍。可我们这次狩猎大会仅有三天时间,实在不足以进行长时间的尾行观察,只好在这里动手了!”帕米拉叮嘱同伴道:“务必记住,猎杀金斑马的诀窍就是四个字——兵贵神速!”
“能在短时间内将计划做到这般程度,已是难能可贵了。”海拉叶附和道:“这里地形极佳,可谓天时地利具备。现在大家按之前安排的阵型行动吧”
“是!”六位伴当得令各自分散开来。帕米拉四人居中渐渐向马群靠近了过去,他们正处于下风处,不必担心被蛮兽灵敏的嗅觉闻到。
金斑马这种蛮兽具有一定的智慧,习惯于将孕期的母马和小马驹置于马群之中,而成年雄马则在外围警戒。即使是冬狼的猎部进行狩猎,也必然要以萨满祭司的法术小心开路,打乱金斑马群的阵型,给战士们创造围杀的机会。对于初出茅庐的少年们来说,金斑马实在是难以对付的劲敌。
但百密之下终有一疏,帕米拉凝目望去,敏锐地察觉到了外围一匹金斑马脚步略显蹒跚,似乎是受了一些外伤。他向双姝和巴尔因做出了目标的手势。
巴尔因连连点头,伸出双指比划着双目,意味夸赞帕米拉眼力好,目标选得准确。
帕米拉这些时日来已察觉到自己的目力比前世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在熬筋炼骨后,目力明显可及更远之处,听觉和嗅觉似乎也更灵敏了。以前世职业运动员的经验来看,持复合弓能射70米的已经是职业水准了,以郎昊世界顶尖的目力射到百米开外也就是极限了。但拿到今世的北洲就不够看了,莫说巴图、呼兰伦这种高手几百米外都能准确命中目标,就连帕米拉自己都能清楚看到三五米开外地上的几只蚂蚁,若是在三米内连蚂蚁腿都能数得清清楚楚。
说起来,自己射了半辈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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