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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时间转瞬即过,从傍晚开始,就有离着近的征兵队回到宛陵城外的军营。
这十天里,于淇也没闲着,除了整理练兵操典、军规条例,就是领着人将军营翻新了一遍,主要是修建了排水、排便系统。
又过了三天,之前派往各地的征兵队都全部返回,一统计,于淇不禁大失所望:七支征兵队,十天的时间,募集到的青壮却不足三千。少的仅有数百人,募集青壮最多的于十三也才拉回了不足千人,加上于淇自己在宛陵城募集到的几百人,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二百人而已。
一问之下,于淇这才明白:江南人丁本来就少,加上之前笮融两度从丹阳募兵,每次募集到的青壮都数以万计,留给于淇的自然就不多了。
怪不得刘大耳朵逃命都要裹挟百姓呢,人口实在是太稀缺、太重要了!
也罢,三千多人就三千多人吧,反正自己也只有三千副军械,多出来的二百人还没有军械去武装他们。
说起这个,于淇忽然想起宛陵城内的武库应该还有存货,派于十三领着人去问了问,果然带回来八十领皮甲,还有上百杆铁枪、近百副刀盾。
于淇这才放心:最起码可以做到人手一件兵刃,至于甲胄,有缺口就有缺口吧,毕竟盔甲可比刀枪金贵。
本来说好了这次谁募兵突出就任命谁当屯长,可是除了于十三,大家都差不多,又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没办法偏向谁,最后只好以本事论英雄了。
既然要以武论英雄,最后干脆让三千多人一块参与进来,谁有自信可以自荐,刀枪、射箭,又经过两天的比试,终于将各级军官的缺口凑齐。不过以于淇现在三千多人的军队,再用原来的军阶就有些不合适了,于淇干脆自称校尉,部下俱升一级。
这两天的比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经过这两天热闹的比试,原本来自不同地方的士兵们此时已经宛如一家。
“跑,快点跑。”
一大清早,于淇就带着士兵们在山间跑步。没错,就是跑步,效仿一千多年后一支伟大军队的做法,每天清晨起来拉练,从一开始的三公里,到现在的五公里,半个多月前招募的三千多名士兵几乎都坚持了下来。
“后面的跟上,”于淇停下脚步,缓了口气大喊:“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别停下,快跑。”
吃过早饭,说起这个,于淇自练兵的第一天起,就定下了一日三餐的规矩,而且午饭跟晚饭必须有肉。
两餐有肉其实挺难的,就算这里是江南,水里有鱼虾,山里有野兽,再加上从宛陵百姓那买来的猪羊,也不过是勉强维持在汤水里有肉末的地步。
这也是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下几乎没有逃兵的原因之一。
吃过早饭之后,士兵们稍作歇息,就拿起了刀枪开始捉对厮杀,当然了,这个刀枪并不是真刀真枪,而是专门用来训练的竹刀竹枪。至于专门的弓箭兵,他们的训练则是比这些步兵们略胜一筹,他们用的是真箭。
到了晚上,于淇则带领一众军官挑灯学习,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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