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清楚了起来,周明瑞站到洗漱台前,拧开了自来水龙头。
哗啦啦,水声入耳,他霍然想到了房东弗兰奇先生。
因为水费包含在房租内,这位头顶礼帽、内穿马甲、外套黑色正装、矮小又瘦削的先生总是积极地前来巡视几个盥洗室,偷听里面流水的声音。
如果哗啦的动静较大,那弗兰奇先生就会不顾绅士风度,凶猛地挥舞手杖,击打盥洗室之门,大声嚷嚷“该死的小偷!”“浪费是可耻的事情!”“我记住你了!”“再让我看见一次,就带上你肮脏的行李滚出去!”“相信我,这是全廷根市最划算的公寓,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慷慨的房东了!”
收回思绪,周明瑞打湿毛巾,清洗起脸上的血污,一遍又一遍。
等到照过盥洗室破破烂烂的镜子,确认只剩下狰狞的伤口和苍白的脸庞,周明瑞一下轻松了不少,然后脱掉亚麻衬衣,借助肥皂搓揉沾上的血点。
就在这个时候,他眉头一皱,想起或许还有别的麻烦:
伤口夸张,血污众多,除开自己身上,房间内应该还有痕迹!
过了几分钟,周明瑞处理好亚麻衬衣,拿着湿毛巾快步回到家里,先擦了书桌上的血手印,然后依靠煤气灯的光芒,寻找别的残留。
这一找,他立刻发现地板上和书桌底部有不少飞溅出的血点,而左手墙边,还有枚黄澄澄的子弹头。
“……用左轮抵住太阳穴开了一枪?”前后线索霍然贯通,周明瑞大概明白克莱恩的死因了。
他没急着验证,而是先认认真真擦掉了血痕,处理了“现场”,接着才带上弹头,回到书桌旁,将手枪转轮往左打开,倒出了里面的子弹。
啪啪啪,一共五枚子弹,一个弹壳,皆流动着黄铜光泽。
“果然……”周明瑞看了眼那空弹壳,一边将子弹挨个塞回转轮,一边微微点头。
他视线左移,望向摊开笔记本上书写的那句“所有人都会死,包括我”,心里跟随涌现出更多的疑惑。
枪哪里来的?
自杀,还是伪装成自杀?
一个平民出生的历史系毕业生能惹上什么事情?
这种自杀方式怎么才留下这点血痕?是因为我穿越及时,自带治愈福利?
沉吟片刻,周明瑞换上另一件亚麻衬衣,坐到椅子上,思考起更加重要的事情。
克莱恩的遭遇目前还不是自己关心的重点,真正的问题在于弄清楚为什么会穿越,能不能再穿回去!
父母、亲戚、死党、朋友、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各种各样的美食……这都是想要回去的迫切心情!
啪,啪,啪……周明瑞的右手无意识地甩出手枪转轮,又将它收拢回去,一次又一次。
“嗯,这段时间和以往没太大差别啊,就是倒霉了一点,怎么会莫名其妙就穿越了?”
“倒霉……对了,我今天晚上吃饭前做了个转运仪式!”
一道闪电划过周明瑞的脑海,照亮了他被迷雾所遮掩的记忆。
作为一名合格的键盘政治家、键盘历史学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生物学家、键盘民俗学家,自己一向号称“什么都懂一点”,当然,死党也常常嘲笑是“什么都只懂一点”。
而方术便是其中之一。
去年回老家,在旧书摊上发现了一本线装竖版的“秦汉秘传方术纪要”,看着挺有趣的样子,觉得有助于在网上装逼,于是就买了回去,可惜,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竖版让人阅读感很差,自己只翻了个开头,就把书丢到角落里去了。
等到最近一个月连续倒霉,丢手机,客户跑路,工作失误,不好的事情轮着到来,才偶然想起“方术纪要”开头有个转运仪式,而且要求极其简单,不用任何基础:
只需将所在地区的主食弄四份,放到房间四个角落,这可以在桌上、柜子上等地方,然后站到房间中央,用四步逆时针走出一个正方形,第一步诚心默念“福生玄黄仙尊”,第二步默念“福生玄黄天君”,第三步默念“福生玄黄上帝”,第四步默念“福生玄黄天尊”,走完之后,闭上眼睛,原地等待五分钟,仪式就算成功。
抱着反正不要钱的心态,自己翻出那本书,照着要求,在晚饭前做了一遍,然而,然而,当时什么都没有发生。
谁知,到了半夜,自己竟然穿越了!
穿越了!
“有一定可能是那个转运仪式……嗯,明天在这里试一试,如果真是因为它,那我就有希望穿回去了!”周明瑞停下抖甩左轮手枪的动作,猛地坐直了身体。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试一试!
死马也得当成活马医!
ps:明天三更,补一章上本书的欠更(手动滑稽),今晚凌晨第一个,中午十二点半第二更,晚上七点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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