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你帮忙,我问是什么事,他不肯说,非要等你回来再说。我问他们你一直不回来怎么办,他们说他们就住在我那里,等到你回来为止,你说我疯不疯?”
“确实要命。”叶偌叹气,“我马上就到凤凰花园了,你让他们先上你家去坐坐吧,不要影响你开店做生意……”
“绝对不要!”表姐的反应很强烈,“如果让他们上我屋里去坐,我看他们就要长住下来了,我死都不要跟他们同居!反正你赶紧过来,不管用什么办法赶紧将他们带走,要不然我很可能会跟他们打起来!”
叶偌不敢耽搁,一下公车就跑向凤凰花园,而后气喘吁吁的推开表姐的店门。“大妹你回来啦!”等她许久的叶自强夫妇一看到她的身影,立刻放下正在啃的汉堡和炸鸡,拿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快步走上去,一左一右的拉住叶偌的手,亲热的道,“好久不见,你长得更漂亮了,真不愧
是咱们村最漂亮的姑娘和我的亲妹妹啊……”
“来来,大妹累了吧,快坐下,让大嫂看看你,哟,你比以前瘦了呢……”
叶偌坐下来,勉强的笑笑:“大哥,大嫂,你们大老远的从县里跑过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她和叶自强夫妇的关系基本上就是不冷不热,不疏不亲,不远不近,见面或过年时会打个招呼,寒暄几句,平时也没有什么来往和好说的。说起来也奇怪,像黄梅华这样的村妇虽然重男轻女,但对两个以上的儿子时,普遍都偏爱年纪最小的儿子,所以,黄梅华按照农村惯例将85平方米的宅基地送给大儿子,并拿村里卖地分到的钱给大儿子盖
了三层楼后还是不愿意跟大儿子住,非要待在小儿子所住的尚都,一心等着小儿子给她生孙子后接她过去住,让她帮带孙子什么的。而当年黄梅华之所以嫁给冯叔,一来是因为冯叔人好,退休金高,而且只有一盆“泼出去的水”,二来就是因为小儿子在尚都读书和工作,她想去尚都跟小儿子,嫁给冯叔能实现她的这个愿望。可以说,黄
梅华对小儿子的爱绝对是日月可鉴,惊天吓地了。叶偌完全无法理解黄梅华的思维方式,都是儿子,为什么小儿子就比大儿子金贵呢?就算叶自立长得比叶自强精神,也比较会说话和会读书,但叶自强生的也是儿子,为什么黄梅华却不那么重视这个长孙
呢?总之,叶偌与黄梅华三观不合,无法打成一片,同样,叶偌与叶自强也是如此,只是叶自强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很满意,一点都不向往大城市,也不想家人过多的打扰他平静的田园生活,因此与母亲、弟妹
来往不多,大家便也相安无事。
大嫂眼珠子转了两转,抱起将近两岁的儿子笑道:“哎呀,难得大家见一次面,先不说这个,来,元宝啊,快叫姑姑,姑姑好——”
两岁的元宝胖乎乎的,穿着新衣服,但手上和脸上还是有些脏,他一边抓着肯德鸡的鸡腿啃,一边含糊的道:“姑姑好……”
叶偌冲他笑笑,摸摸他的头:“元宝你好,欢迎你来尚都玩。”
元宝打过招呼后,注意力又放在鸡腿上,专心的啃。
“大妹,你来抱抱元宝吧。”大嫂把元宝往叶偌怀里塞。
叶偌喜欢小孩,但她跟元宝并不熟,且叶自强夫妇明显是想用元宝来拉拢她,她不喜欢这样,所以她没有去抱元宝,而是笑道:“我刚从工地回来,又累又脏,就不抱了。”
“哎呀,没关系的啦,我们家元宝最喜欢偌偌姑姑了,元宝你说是不是?”
叶偌装作没听到,转头看向叶自强:“大哥,你找我是不是有事?有事就说吧。”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叶自强这种从来不主动找她的人,一旦找她,估计就是大事了,她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
叶自强皮肤黑,身板壮,看起来比较敦厚,看着就是干农活长大的,但,这真的不代表他就是传说中的“老实人”。
“大妹啊,”叶自强小心的笑着,给她倒水,“先不说这个,我听说你现在在那个很有名的传世集团上班,老板还是最大的领导,跟你的关系不错,是这样的吧?”
连住在村里,一年到头都不想外出的大哥都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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