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请回答?”
看着问完问题后老实坐下的记者,董晨也不好确定他是不是受了什么指使,也怪自己,瞎指。
不过他笑了笑说道,“这位米国的记者,我想你搞错了一个问题,而且你好像不知道还有一个《月球协定》吧?”
董晨竖起食指说道,“第一,《月球协定》中提到,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说的说的属于全人类,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但允许各国开发利用。”
“也就是说,谁先开发,谁先得利,我们公司的计划完全没毛病。”
“第二,我们并没有对月球宣布主权,我公司只对我们自己建设的月球基地和资源矿坑负责,这一点也没问题。”
“第三,请找“全人类”同志出来跟我对话,我愿意坐下来和ta谈谈。”
“第四,你们米国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没错,但是现在能不能安心的发展你们的科技重新返回月球再说?别老是管那些管不着的事情,ok?新战舰造好了?”
“第五,法律,是要靠执行力的,而不是靠说的。”
说完之后董晨看了他一眼,然后又转头看向他旁边说道,“第一个问题回答完毕,你问第二个。”
由于董晨怼了第一位记者,接下来的记者就老实了很多。
作为新闻媒体界的人,弧光集团的粉丝怼的某些国家控制自己这边的舆论,他们可是知道的比其他人清楚多了。
那是相当的了不起的。
好在没一会整个新闻发布会就结束了,但是新闻发布会带来的问题却没结束,甚至在世界范围内的讨论比之前的首次互动还要热烈。
原因就在于人类对与地外行星的各种主权、归属权、开发权等等一系列权益上。
各个国家是通过联合国制定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很多的国家也都签了,但是这些法规却没有彻底的落实下来,并且里边漏洞百出。
甚至还闹过众多的笑话。
在《外太空条约》刚出来限制国家对外太空宣布主权的时候,很多私人都纷纷对外太空宣布了主权,还有人成功的赚到了钱。
但是他们最后都不了了之了,甚至被抓了起来,因为他们“打”不过国家机构。
这几部法律的可行性一直在被律师界讨论,虽然签署了,但是却没有一个定论。
还是那个问题,执行力的问题。
人类现在登一次月球都费劲,更别提在上边进行生活、生产活动了。
而且明明什么都做不了,却偏偏想着凭一部法律就把整个宇宙给框起来,也不问问外星人答应不答应。
所以,虽然这些法律法规都推了出来,但是那些有实力的国家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因为这些法规根本就是屁用没有。
一些只管着地球的国际法的约束力都不强,就更别说这都管到外星球上的法律了,能有约束力就有鬼了。
弧光集团没有直接宣布对月球的主权,那是因为弧光集团的大本营和根基就在地球上呢,也是觉得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小小的月球就和地球各国闹僵,以弧光集团的技术,将来探索宇宙照样能得到最大好处。
没有必要为了开头的蝇头小利把自己的大后方搞的一团糟。
所以董晨就没打算把路都堵死,而且还给他们留了很多路,只要他们能上来,董晨就没打算对他们阻拦。
当然,只要他们不贪得无厌。
ps:有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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