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淮安的诱惑下,成了个无酒不欢的酒家。
锦棠穿着件未嫁,还在娘家做女儿时的青莲色布面直裰。直裰这东西,原是男子穿的,但若裁剪得当,女子也可穿得,而且女子腰身窄细,盈腰一握一束,窄窄紧紧,体体贴贴,再兼一把乌发粗簪子绾成个发髻,高高束着,清爽大气,竟是种雌雄莫辩的美。
她道:“孙伯伯,我家念堂填了馊那大南瓜,你吃了不曾?”
孙福海听她问出这般没头脑的一句来,道:“什么馊南瓜,你胡扯的什么,我何曾吃过什么馊南瓜。”
锦棠道:“孙伯娘生不出孩子来,咱们渭河县的老风俗,要于十月落霜之前找个大南瓜,填个聪明孩子的馊尿进去,腌上一个月,然后夫妻分食,就能生子了。孙伯娘看中了念堂的相貌,所以特地来要他的童子尿填南瓜,你连这事儿都不知道?”
孙福海忽而想起来,果真前几天自己吃过几口味道格外怪异的南瓜,也是他家娘子为了能生孩子,胡乱想的土法子。他悄悄儿呸了两声:“说我家乾干的事情,你扯什么馊南瓜,快说,我家乾干在何处。”
罗锦棠道:“孙伯伯连自家夫人为了求子,四处找南瓜找童子尿的事儿都不知道,可见也不是个细心人。却说我娘吃点酒就荡,您一个郎中上门替人看病,我爹还躺着了,您看我娘作甚?你看人家一个妇道人家作甚?”
这么一说,孙家的人都不敢说话了。
上门坐诊切脉的郎中,讲的就是个信誉,要是借着诊脉悄悄臊皮别人家的妻室,那无论他医术再好,只怕也没人敢请他了。
孙福海叫锦棠堵了个哑口无言,忽而瞥见葛牙妹就在后门上,面色惨白的站着,嘴里咬着块帕子,满头的冷汗,一看就是做贼心虚。越发肯定昨儿她们娘俩是把孙乾干给杀了。
一个大男人,生有体死有尸,可不好藏。他坚信孙乾干就在那酒窖之中,一把拂开锦棠便要往酒窖里冲:“这俩娘们肯定是把乾干给杀了,走,咱们下酒窖肯定就能寻得到。”
毕竟也是一手养到大的干儿,说着,孙福海的眼眶都湿了。
锦棠还是有些怕的,毕竟陈淮安也没说过自己把那东西搬到了何处,她也怕那东西如今还藏在酒窖里,或者在后门外不远的酒糟之中,生怕孙福海一下去便要找到尸体。
但她毕竟多活了一世,知道这种时候绝不能软,也不能于面上露出一丝一毫怯来,所以也不作挡,就在原地稳稳的站着。
“孙伯父。”
就在这时,忽而有人拨开人群,挤了进来。
匆匆而来的陈淮安今儿换了件靛青面的棉袍子,身材高大,面貌朗朗的笑着,疾步走了来:“都说多少回了,乾干背着药箱子出门,因他针灸的好,我要添补他些诊金他都不肯要,扔了诊金就跑了,你这是……乾干昨儿没回家?”
齐梅娘家是渭河县有名的大地主,家里良田千倾,还养着走西口的驼队,嫁给陈杭算是低嫁。
所以便陈杭是个朝奉郎,在儿子们跟前做足了威严,在这个妻子面前却轻易不敢发声,再婆婆分在陈杭的大哥陈进跟前儿,齐梅在这家里一人独大惯了,平日没事儿炕都不肯下,就坐在炕上,指着窗子外面两个儿媳妇替自己干活儿。
齐梅自己又偏疼陈淮安,每日都要塞几个银角子给他,让他出去请朋友们吃饭,惯的久了,就惯出陈淮安个不爱上学堂的毛病来,这不,自打陈淮安记事以来,就一直在外面鬼混。
“也不去哪儿,我想跟锦棠两个和离,您收拾收拾,把她那份子嫁妆给还回去。”陈淮安道。
齐梅顿时笑僵在脸上:“淮安,就算挑遍整个渭河县,锦棠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休了她,再从那儿给你找娇女子去?”
陈淮安愣了愣,未说话。
锦棠确实漂亮,她的面相,说难听点儿,生的就跟只狐狸一样,瓜子脸儿水杏眼,不说面相,就说在床上,那身条儿不瘦不胖,软和的像一团面一样,陈淮安记得自己年青的时候,只要好说歹说能把她哄压到床上,一夜不来个三回五回都不知足。
可经过上辈子他算是明白了,过日子不止床上那点子事儿,俩个人要是脾气不投,一个深恨着一个,那日子就没法过下去。
因他上辈子三天两头子的也在吵和离,齐氏倒也不放在心上,转身从掖下的银袋里掏巴掏巴,再多掏了一角儿银子出来丢给了儿子。
“出去找人吃吃酒,聊上几句再敞一敞,回来就什么气儿都没了,快去吧。”说着,齐梅埋头,又去做自己的绣活儿了。
陈淮安接过那角银子,忽而心头一动:“娘,这银子打哪儿来的?”
齐梅略有些不自然的挑了挑眉:“哪来的,你外婆给的呗,她就希疼你生的俊,回回给了银角子,只叫我拿给你用。”
陈淮安接过银角子,转身出了门。
其实不然。
上辈子到京城认了亲爹后,陈淮安跟生母聊过,记得生母陆宝娟说自己因故不能养他,心中有愧,就每隔半年就会从京城寄银票到秦州,算是给他的贴补体已。
所以,齐梅给他的钱,其实是他生母陆宝娟给的。
以上辈子十年权臣,五年内阁辅臣的辣眼,陈淮安当然早就明白了齐氏为何刻意隐瞒银子的来历,又为何非得劝着他出去吃酒了。
但毕竟从小到大齐梅都对他格外的疼爱,妇人的那点小心思而已,闹不起什么风浪来,陈淮安也不说什么,接过银子便转身出了门。
他没有像平常一样出门吃酒,反而是进了书房,重新捞起那本《论语》便翻了起来。
他自幼聪颖,但考试却回回落第,便那个秀才,还是陈杭跟考官是同年,最后放水让他过的,渐渐的他也就对读书生了反感,这些考科举八股文的书,只要多看上一眼就头疼。
吟风作对也不过闲过时间而已。生身为男子,就都有一颗干一番大事业的心,所以在知道生父位居高位以后,陈淮安立刻投身官场,开始了他长达十二年的舞权弄柄生涯。
重新睁开眼睛,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重来一次,对于自己的人生也还没有规划,翻开一本论语来:
十五而致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他死在三十二岁,正当而立之年。从京城到幽州,从大权在握高高在上,到那间闷热的打铁屋,至死时,他看透了太多人,太多事,重活一世,才发现《论语》中所讲的,果真才是真理。
将本《论语》轻轻搁在桌上,陈淮安又捡起了本《中庸》,重活一回,才发现这上辈子他所厌弃的,反感的,这些书本里的每一字每一句,才真真是警言良语。
一巴掌拍在脸上,陈淮安心说,上辈子死的实在不冤。只是罗锦棠死的也太冤了些,还有她脚上那双破了洞的鞋,可以清晰分明看见里面脚趾上的冻疮。
就在他们合离的时候,在她寄宿的客栈里,他去求她回家,她光着两只脚踢他的脸时,他除了生气恼怒,恨不能跳起来揍她两拳,也恨不能咬一口她那双洁白玉嫩的足儿,概因那双足儿着实生的惹人爱。
那双足是怎么会生的冻疮,又为何会穿着那样一双烂鞋去幽州找他,在他离开京城之后,到底把日子过成了什么样子?
最可怕的莫过于彼此厌弃,还深知对方的底细。刚刚发现罗锦棠也回来的时候,陈淮安还妄图蒙混过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再往前推一步的,岂不知俩人对彼此恨的太深也太熟悉,不过一眼她就看穿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