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送到他们手中,如今我们的通讯塔已经建到了腾冲。然后就是他们从各地赶来,哪怕从腾冲赶来,也无非就是以轻便马车在各处驿站换马,就算山路无法通行马车,也可以骑马。从腾冲骑马到昆明最多半个月,再半个月可到叙州,一个月即可登船,自叙州沿长江顺流直下,不超过一个月即可到达南都,这还是距离最远的,其他就更不用说了。
两个月內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届四民大会的农工商代表齐聚南都,然后他们再重选七十名代表补上常设委员会的缺额。”
杨庆说道。
实际上用不了俩月。
像云南的代表之前就已经接到他的邀请前来,估计最多也就一个半月而已,这段路就是云南境内山路行走困难,但因为要准备对缅甸的讨伐作战,各省民夫和民兵都到达云南并且开始边运输边修路。
道路是畅通的。
甚至一些影响马车通行的山路和吊桥之类都得到重新。
像国道一样走载重马车暂时还是不可能,但山路专用的轻便马车基本上可以从叙州通到腾冲,这种马车甚至使用了轴承,而且车体很小,原本主要是邮政的信件运输,除非遇上剑门关这种奇葩级别的地形,否则其他的山路都能通行。就算剑门关也无所谓,大不了一边一个驿站常年配置多辆马车玩接力,总之这些代表两个月內绝对会齐聚南都,然后重新补选七十名代表,以解决常设委员会的缺额问题,然后就可以重新表决了。
“护国公,若补选后的常设委员会依旧否决你的土地法呢?”
王夫之说道。
这就是重启,一切重新开始回到原点,那些补选后的代表肯定没有人受贿了,一来没人敢了,二来时间也来不及,总共一个月时间,不足以让那些代表受污染,同样也不足以让那些士绅完成操作,所以补选后的表决是公正的。
“如果还是被否决,那就是真正的民意了,我也无话可说,我尊重人民的选择!”
杨庆坦然说道。
如果真那样他尊重这个结果。
这个结果是公正的。
当然,实际上他很清楚,这种事情不会出现的,因为各地送来的那些四民代表要求重新召开全会,对土地法进行全会表决的信,已经表明了真正的民意。不仅仅是农工代表,就是商人代表也有大量上书,要求进行全会表决的,说到底大明的抓阄抽签选代表,选出的商人代表绝大多数都是最底层的小商人,连货郎都有。他们和那些士绅,和那些资本家依然不是一路人,公田法伤害的只是地主资本家利益,对底层小工商业者并没有什么伤害。
甚至还有好处。
尤其是那些小商贩们。
当公田法实施,他们同样可以申请土地,然后由家人耕种,变成半商半农的小个体户。
四民大会支持公田法的基础农工代表占一半,再有哪怕一个商人代表支持公田法,结果也会让公田法得到通过,更何况不可能只一个。甚至就连士子代表,也有上书支持的,不管是出于投机,还是真心支持,这样的人也有。
“那么,我们就等待这个公平的结果!”
王夫之说道。
“对于那些受贿代表,护国公想如何处置?”
他紧接着问。
既然一切重启,那这些斗争的牺牲品就没用了,他还是希望能够挽救一下,从这一点上说他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至少不是那种卸磨杀驴的薄凉之辈。
“他们?他们又不是朝廷的犯人,如何惩处由人民审判官裁决,我可无权干涉人民审判官的审判,再说,受贿罪如何惩处,大明律早就写得明明白白,难道不是该依法而行?”
杨庆说道。
他早已经对这些人失去了兴趣。
这些人又没多少家产可抄,锦衣卫大牢里的那些行贿者,才是他真正关心的,两百多家士绅啊,他们的刑罚才是需要好好研究的。虽然他们是行贿,但行贿四民代表,操纵四民大会进行贿选,这个性质明显要比一般贿赂恶劣。这可是干扰国本,必须得重新定性,否则按大明目前法律,行贿其实没多大点事,行贿是减受贿一等的,受贿八十贯,或者现在的八十元以上吊死,但行贿减等就是挨一百板子。按照法律杨庆行贿罪没法把这些人抄家,除非给他们定一个十恶之中的罪名。
毕竟抄家最重要。
但依照大明律,抄家的罪名其实并不多,谋反,谋大逆,谋叛,而杨庆自己造的那个汉奸罪实际上归类于谋叛,叛国罪。汉奸罪只是一种称呼而已,法律上就是谋叛,没有汉奸罪这一条,而异端罪归类于谋大逆,毕竟大明是祭祀昊天上帝的,异端否定昊天上帝,那么必须是谋大逆。
除了这三条没有抄家的。
大明律并不算严刑峻法,实际上这本法律很多内容还是值得称道,比如无故夜入人家打死勿论,奸十二岁以下者无论是否同意都得挂起来。
至于朱元璋的大诰并不作为法律施行,至少目前已经不用,事实上已经几百年不用,这本太祖宝书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的。反正原本朱元璋时候学校必读的大诰,在嘉靖年间就已经变成生儒不知久矣,甚至修明史时候,那些咱大清的御用文人们都找不齐,最后成了私人藏书家深藏不露的东西。
不得不说朱元璋人亡政息的速度也是很快的。
杨庆也没重新使用。
他倒是很想,可满朝文武再加上四民大会都没通过,很显然大臣们对这东西心理阴影极深,民间对它也不是很感兴趣,最终礼部的大诰继续塞在仓库吃灰,真正大明施行的法律就是大明律。不过还是进行了一些修改补充,在杨庆坚持下加入了部分大诰里面的内容,然后在四民大会表决通过,这个全新版本的大明律就是目前大明最主要法律。
所以说要想把这些人抄家,必须得重新定义贿选。
这不能是单纯的行贿。
要么单独设立贿选罪,对贿选罪处以抄家之刑,要么就是把贿选行为定义到谋反,谋大逆或者谋叛,这样还得由四民大会修改。好在这个问题很好解决,不用在这一届就行,等到下一届四民大会再提出,至于这些犯人先关在大牢,等下一届四民大会解决这个问题再抄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