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败给了别人,而是败给了大姨妈,怎么想怎么觉得憋屈!
“咳咳咳!”殷墨宸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走到床前将怀中人儿轻轻放到床边,维持着平静的神色,再次问道,“到底有没有哪里摔疼了?”
其实,哪里都疼啊!
听着大叔温柔的问话,享受着他对自己的关心与紧张,叶之夏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鼻子有点酸酸的,她抬头看着他,长密的睫毛煽动了几下,大眼中立刻浮起晶亮的水光:“脚疼。”说话的声音里带了几分连她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撒娇意味。
殷墨宸退后一步,在床边蹲下来,修长的指轻轻捏上她刚才崴到了脚裸,细细查看她的伤处。
脚裸处肿了一小块地方,而比较严重的是小腿上被沈曼青高跟鞋踢到的地方,那里有一片淤青,还有些轻微出血的迹象。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皱了下眉头,转身取来医药箱。拿出工具,他用棉签蘸了消毒酒精,替她擦洗伤口。
叶之夏乖乖坐在床边,以居高临下的视角看向细心给她处理伤的男人,心底又是一暖。
“大叔。”她情不自禁地低低唤了一声。
“嗯?”殷墨宸立刻停了停手,微微抬起头,目光温存地与她对视着,“怎么了,是不是我弄疼你了?”
卧室墙上,柔和的壁灯流泻而下,将他全身都笼罩在暖色调的光晕里,有种迷炫的美感。
叶之夏只感觉自己的小心脏不受控制的扑腾了一下,伸手捂上自己左心房的位置,水润的唇间一字一顿地吐出几个字:“大叔,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是的,温柔的大叔,体贴的大叔,对她照顾无微不至的大叔,对她作业认真复查的大叔,对她打架绝不姑息的大叔,无论是哪个他,似乎都让人依赖,习惯了他的温暖就再也不想离开。
男人微微怔了一下,随即勾起唇角轻声反问道:“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什么?呃,好像大叔的什么都她都喜欢。
叶之夏咬了咬唇瓣,很认真地思索了片刻,这才回道:“喜欢你说话的声音,喜欢你做的饭菜,喜欢你开车的样子,喜欢你暖暖的怀抱。反正,只要是你就喜欢啊!”
——只要是你,就喜欢。
一句话,短短七个字,在不经意间,攻陷了男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以至于,直到她后来离开,他依然清晰得记她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
整整七年,每个想她想到无法入眠的夜晚,他便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回味她说的这句话,每想一次,心底里就会升腾起一股柔软的感觉,想要找回她的信念就更加坚定了一分。
目光在她透着粉色的脸颊上落定,男人唇角一翘,眼里浮现出一丝柔情:“小丫头,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
紧接着,他将手中的棉签丢进垃圾筒里,坐到床边顺势环住了女生的腰,在她精致的脸蛋上轻轻亲了一下。
“嗯,我会记得。”叶之夏点点头,很认真地向他保证着。男人的大手一伸把她揽进怀里,将她抱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