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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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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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