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此推之,千百年来,在灵境中慢慢积攒、浓聚而成的灵液就相当于灵气的凝华,绝对是大大的宝贝。所以,丁翔试着自己喝了一杯,感觉通体达泰。甚至还在第二天清晨,发现皮肤上排出了薄薄一层的黑浆,而力量、敏捷等综合的身体素质,更是感觉提高了不只一筹。
只不过,老祖宗也在留言中告诫了自己的子孙:修灵之路不可强求,当顺应天意,更不可好高鹜远,妄想一步登天,否则将必遭天谴。
天谴神马的,只当是扯淡,所谓的“天谴”不过就是人体的承受能力有限,一次性滋补太多的灵液说不定会爆体而亡。
老祖宗那个年代,人们对于自然科学还是慒懵懂懂,鬼神苍天神马的迷信愚昧思相大行其道。
在丁翔看来,那个所谓的天山灵士大神,指不定也就是个异能者,搞不好还是个外星来客之类的,只不过这法阵演幻的灵境太过神奇,任凭丁翔再坚信唯物,也不得不屈从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实。
乖乖的将灵液掺入矿泉水,稀释后拿到医院,跟父亲说这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灵药,只是必须让其效果减缓,否则太过于惊世等等。
老丁虽对于儿子能解开家族世代传承的最大秘密颇感好奇,可也明白“树大招风”、“财不露白”的道理,自然对儿子的谨慎大加赞赏。
“反正不管怎样,玉坠传了那么多代,都没人能解开这个秘密,如今自己的儿子居然成功了,这怎么说……都是俺老丁的基因优秀不是?”
有了灵液,自然不用在医院挂那些瓶瓶罐罐了。接下来的几天,一边继续为父亲饮用灵液,观察着他伤情的变化;一边也没闲着。
去县城里的集市上,买来了两只小土狗,也甭管那卖家吹嘘着什么一黄二黑三花四白的,又不是为了吃肉。丁翔就随手的拎起了两只,一黑一黄,他打算用狗做实验。
为父亲疗伤算是事有轻重缓急,每天控制着饮用量,而且还都是稀释过的,相信也没什么大碍。可人体最多能承受多少灵液的洗浌?
老祖宗说的明白:不是好东西,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饮用,普通食物还讲究个忌讳暴饮暴食呢。用人不能实验,狗总可以吧?
虽说在老一辈们的眼里,这土狗天生自带亲近,养狗就像是家人一般。但狗命总不如人命,丁翔可不想自己喝着喝着,有一天像气球一样……砰,那就啥都没用了。
只是有些意外,拎回来还只是小奶狗的大黄小黑,这几天把灵液当牛奶似的喝了下去,居然没有任何的不适,如果说有反常的话,那就是小狗显得很通人气,还有就是……长的太快了。
眼见的,跟气吹的似的,都跟几个月的半大狗一样了。
为了安全着想,关于玉坠的秘密,父子俩是瞒着其他家人的。所以母亲和姐姐虽然也没少饮用稀释后的“矿泉水”,但她们并未太多的在意,倒是姐姐莫名其妙的喜欢照照着镜子,还时不时的问丁翔一句:“小弟,你看姐的皮肤是不是更好了?”
丁翔咧着嘴,表示“这话我没法接”。有时,还与父亲相视一笑。他们爷俩商量好了,这个秘密就仅限于父子二人。玉坠认主,完成了老祖宗的夙愿,但对于如今已经成为普通人的丁家,如果泄露出去,就未见得是什么好事了。
至少,丁翔不打算失去这份福缘或是被当成外星人被切片研究。
“翔子?这俩小狗崽不会是有啥问题吧?我瞅着咋长这么快呢?”
母亲不太同意丁翔养狗,特别是楼上,家里又没有太大的地方。只是丁翔说以后要把他们带回美帝当牧牛犬才没有太反对。
“妈,这俩货看着像土狗,我估计也是串了种了,说不定有老毛子那边的高加索大狗的血统,长的快点也正常。”
“噢,那你把它俩带牧场去,得多少吃食喂它们呀?我看你这几天竟喂它们肉了,比人还能吃!”
“哈哈,妈,牧场里别的没有,还能缺肉吗?再说,一只牧牛犬能顶上半个牛仔,有雇牛仔的钱,咋也够喂它们了。好了,妈,我明天出门,你帮我养几天,等我回来就带它们走了。”
“噢,那……”
一听说丁翔过几天就要走,母亲也顾不得纠结小狗太能吃了,当即便有些眼红。丈夫摔伤了,儿子要是不在跟前,她就觉得没什么底气。
“小弟,我可听说美帝那边对活物入境要求很严格的,海关检疫不说,还得隔离什么的,你带它们去也不怕麻烦?直接在那边买两只多好。”
姐姐是一家中学的英语老师,可不像母亲那样好哄弄。丁翔捏了下鼻尖:“没事的,姐。我有同学在海关有门路,有他帮我办手续很简单。我这次去参加同学婚礼,正好拜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