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他说那样。”
曹云道:“假设阿强是无辜的,那代表是凶杀。就现场看十有八九是仇杀。一航,你联系下寒子,尽可能的从沈冰公司去了解沈适的情况。云隐,给你一次光明正大社交的机会,你从富二代圈子内了解下沈适的情况。”
云隐道:“喂,富二代很多的,我的圈子和沈适圈子没有交集。”
曹云道:“多做几个人就有交集了,没问题吧?”
云隐想了一会:“行,罗星明天有个派对,我看能不能来宾中套点消息。”正常来看,富二代比较极端的分为两种,一种是敬业型,父母需要他来继承家业,对其要求很严格,其本人能力出众。这类富二代通常没有时间用于享受。一种是享乐型,父母觉得自己的钱足够孩子挥霍一生,对孩子没有什么要求。从沈适的情况来看,他的父母是希望他能成为一线明星,但是期盼值并不高,加之沈适经常有绯闻,应该属于第二种享乐型。享乐型的仇人通常是享乐型的富二代。”
曹云道:“前面路口停车,我要请某人吃饭。”
……
请林落吃饭吗?约会每天都在约,主要是曹云的工作忙不忙,曹云没有主动约见,林落在社交软件上只和曹云聊天。社交软件很容易读出曹云忙还是不忙,如果曹云保持秒回信息表示很闲,如果几个小时才回一条消息,那表示曹云很忙。
今天曹云约的是司马落,也不是吃饭,就是喝杯东西,地点在司马落工作大楼的附近咖啡厅。
司马落穿着得体,白白净净,头发整理的一丝不苟,从外表就可以看出司马落是一个对自身要求很严格的人。
“喝什么?”
“随便。”司马落坐下揉揉太阳穴,作为大几百万人口城市的一名主控官之一,司马落是非常忙的,经常一天要出三到四次庭。工作忙还在其次,三四次庭并非同一个案件,很容易让他混淆案情,要做好一名检控官,花费的精力是相当大的。
曹云随便给司马落点了瓶水,等服务员离开,道:“什么情况?检察官干涉法援。”
司马落没有卖关子,开门见山道:“警方已经申请移交案件三次,我们开了最少十次的会议,内部没有形成共识。一部分检察官认为本案证据确凿,可以提出指控。另外一部分检察官认为本案存在不少疑点。发回了三次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这一两天就会对阿强提出指控,会议上我说,普通律师打不了这个官司,是不是可以让法援指定律师。”
司马落也被坑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三人行必有看不顺眼者。会议结束后,副检察长联系了法援,说司马落希望法援将本案发派给指定律师。司马落知道后也无能为力,因为他确实说了,并且还说到了高山律师所。目前东唐内务局正在对副检察长和他进行调查。
曹云听完苦笑:“我不应该联系你的。”因为自己和司马落见面,司马落肯定要说实话,自己必然会被内务局请喝茶。
“君子坦荡荡。”司马落道:“我们之间见面确实不合适,但是既然是和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有关,我愿意接受调查。”
曹云问:“目前我还没拿到警方补充侦查的资料,到底是什么让你们出现意见分歧?”
“我们的看法很主观,问题就出在牛排刀上。通过南非警方的帮助,我们基本了解了阿强在南非十年的生涯和经历。严格来说阿强不是善类,同时也并非穷凶极恶的人。我们承认阿强会见财起意,承认阿强会因为钱财杀人,问题就在牛排刀。”
曹云有些明白了:“预谋抢劫杀人和‘寄情’犯罪的争论。”携带牛排刀可以称之为预谋,临时起意就属于寄情犯罪。
“对,一个人上洗手间是没有确定时间的,宴会厅那么多人,不排除多人上洗手间的可能。阿强呢?他准备好了牛排刀,意思是预谋抢劫杀人。他没有准备面罩,只有左手穿戴了橡胶清洁手套,穿了工作服,并且还是他的工作岗位。我们难以接受阿强会这样的环境下抢劫杀人,太明目张胆了。而且丝毫不顾虑作案期间有他人进入洗手间的可能。”司马落道:“我们属于主观派,不认为阿强有犯案的可能。另外一方是客观派,他们重证据,不考虑人的心态,证据证明阿强十有八九是凶手。综合在一起,我们谁都说服不了谁。”
曹云道:“我有个最大的疑问,宴会有百名宾客,死者上洗手间是随机。凶手袭击死者最少需要一定时间,就没顾虑到有人在期间进入洗手间看见袭击的一幕吗?特别是有一名专职的PA阿强在洗手间工作。”
司马落:“这就是我们要求警方补充侦查的原因。最大的麻烦是酒店的宴会厅没有监控。警方询问了近五十人,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之所以选择富豪大酒店宴会厅,就是因为没有监控。隐私重要性是伴随着身份地位的上升而上升。
曹云问:“为什么是我?”
司马落道:“你上次虽然成功帮桑尼脱罪,但是仍旧追查了下去,这让我们有些意外,也有些感动。”
曹云笑了:“司马检察官,这是标准的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我之所以追查下去,无外乎就是不想被人利用,也不想被人当作傻瓜。意气之争而已,和道德品质没有任何关系。”
司马落问:“对于阿强案呢?”
曹云道:“我会努力的。”
司马落道:“我做检察官的原因是为了公正和正义,无论你有任何利益和私人原因,只要按照规定履行自己律师的职责,我就应该认为你是好人。”
“哈哈,你真不会夸奖人,不用这么生硬的恭维,我只说自己会努力。这案子辩护的难度还是非常高的。”
阿强用牛排刀杀人动作确实别扭,但是别扭是不能推翻证据。只要阿强能做到,无论曹云证明这动作多可疑都没用。最致命就是手表上的血迹。曹云尝试和司马落提起细节,司马落立刻避开,并且借口自己还有很多事,水都没打开就离席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