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只露出眼睛。
这支军队不是骑兵,也不是寻常的步兵,准确的说应该是步战车军队。
步战车,自古便有。
商周时代,天子出征便喜欢用战车。
只是后来,随着大批量高机动骑兵的出现,战车也渐渐退出了战场。
楚天秀对它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大大增强的防御力。
步战车军队,虽然比纯粹的骑兵跑得慢,但比步兵快得多,疲劳的士兵甚至可以进车厢内休息,也有一定的机动性。
车厢宽大,用途方便,里面可以装十几个人,装货物,装备、干粮、水,炸药,等等。
五匹驽马,足够拉着他们到处跑了。
这些战车哪怕不用来作战,用来当后勤补给的部队,有足够的防御力和安全性,其实也还是不错的。
而那百名士卒,全都是铠甲步兵。
每十人护卫在一辆战车的两侧,可在车外,也可进车内。
这些士卒,一个个脸色黝黑,明显是每日晒太阳给晒黑了。双掌全是老茧,一双握铁锤的手,身板颇为彪悍壮硕。
他们都是山上的矿工出身的兵丁。
当然了,他们的装备一点也不寒酸,清一色的银光闪闪钢铁甲胄,腰间挎着百炼刀,还有钢制盾牌。
丹阳县作为大楚皇朝的工业重镇,自然是不缺最优质的钢铁。
最醒目的是,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支长长的铁管一样的奇怪东西。
铁管尖上,还安装了刺刀。
足有半人高,举起来像一把铁管刺刀一样。
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在大楚从未见过的新式装备。
刺杀?
用长缨枪不是更好吗?
校场看台上,皇帝和众臣们、众将领、军武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都是疑惑。
……
楚天秀也有点无奈,不是他不想要骑兵。
但是骑兵的培养训练,动辄数年,十多年之久,哪里有这么好培养。
就算给他一百匹战马,这些从乡下矿山来的兵丁也不会骑呀。
为了增加机动性,他只能用步战车。虽然机动稍弱,但是胜在防护力足够强大。
弓箭想射穿它完全是不可能的,刀枪也做不到,除非拿着一把斧头用力砸它,狠狠的砸十多下才能把它打穿。
但是呵呵……车厢内有成排的射击孔,百步之内,枪可以爆掉任何刀斧手。
这还没算上车内准备的炸药包。
战车十步之内,那是死亡区域。
那杆鲜红的战旗上,绣着两个大字“丹阳“。
“丹阳?”
“他们是从丹阳县过来的?”
“县城有军队吗,没有啊!……小昏侯不会是把县城的守城兵丁,给拉过来吧?”
“县城的兵丁,都是农夫拿来充徭役。
他们连军队都不算,连大股的流寇恐怕都打不过,只能找小毛贼的麻烦。把这样一群兵丁拉上来,居然跟太尉大人率领的李家兵作战,这不是看一场笑话吗!”
“这场军事演习没法看了,一群县城来的徭役兵,对战大楚最精锐的李家兵,完全是一面倒啊!”
在校场周围围观的众人不由错愕,大为失望,纷纷摇头。
步兵?
对阵骑兵?
匈奴人的轻骑兵,已经让大楚的步兵,深刻的领教了骑兵的可怕威力。大楚几乎以举国之力,饲养了七八十万匹的战马,全力爆骑兵。
也不是说步兵一定会败。
但是步兵想要杀死骑兵,趁胜追击,那是完全毫无可能的。所以,步兵只能做到不败,却无法做到必胜。
当然了,失望就失望吧。
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小昏侯有任何获胜的可能。
无非是惨败,和更惨的失败,之间的区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