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孙蕴华并没有正面应诺什么,他惶惑不安了三天,才在第四天傍晚,看见那道步入店内的倩影时安下心来,不自觉露出微笑。
她也回了一记微笑,就低下头匆匆走向惯坐的桌位。
他看得出来,她觉得困窘,面对他时总有几分不自在,至于为什么还要来,他想应该是因为他说过,不希望成为她的困扰,所以她才努力表现出不困扰的样子。她其实,是个心很软的女孩子啊,总是顾虑别人的感受,而忽视自己的。
他还记得她前男友的弟弟来那天,她最后还向对方道歉。明明受伤最深的是她,她就算摆了脸色,那又怎么样?
她一个人坐在店门外,吃着糖,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
那落寞孤单的模样,没有人看见。
他承认自己一颗心全偏向她,很心疼、很心疼她,甚至有股冲动,想痛揍那男人几拳!如果不能认认真真陪她走到最后,当初为什么要招惹她呢?让她那么地受伤,觉得自己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没资格拿到永久居留权。
他没再提起那天的事,一次也没有,所以后来,她也慢慢不那么尴尬了,开始能和他自在地谈天说笑。
他不笨,后来多少看穿她对他有些亏欠心理,于是利用了她心虚而拒绝不了他的心态,一步步蚕食鲸吞,走入她的生活。
卑劣归卑劣,但是很有效,至少他们现在,已经是可以聊心事、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
有时,她待到休店,会坐在店外那张公共椅上等他。
知道她喜欢吃甜食,当天店里没卖完的小点心,他会转送给她,看在有吃又有拿的分上,她倒是等他等得很愉快。
他们有时也会相约去夜市吃宵夜,然后再送她回家。
有一次,她在赶制样衣,忙着打版型、缝制、做最后的版型调整,没心思出去觅食,居然吃冰箱里他转送的那些饼干、小蛋糕果腹,差点把自己饿死在家里。
他知道后简直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生活白痴到这种地步?
“我才不是生活白痴!你知不知道灵感大神来时,就要好好巴住祂老人家的大腿,那道光、就是那道光啊!它是稍纵即逝的。”
听她在强辩!
“我只知道你再这样下去,下次再见到那道光就是要通往天堂了!”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台湾,居然还能饿死,她也算强者了。
没辙之下,他只好空闲之余不定时来给她巡巡看看,好歹朋友一场,尽尽道义给她收尸。
对于他恶毒的诅咒,她倒是没回嘴,反正既得利益者是她。
没想到,给她几根蜡笔,她就开起画展来!仗着有人给她送“牢饭”她现在连店里也很少去,完全是在家张嘴等喂食的程度。
这天,沈云沛下午没课,料想她应该也差不多要弹尽援绝,先绕到大卖场采买了两大袋食物才去找她,也因为手中两大袋的粮食,使得他的出现获得了高度欢迎。
他先将冷藏的食品一一摆进冰箱,房子的女主人正倚在餐桌前搜括另一袋的干货零食,拆开一包巧克力棒就地嗑了起来,另一手捞出购物袋里的发票瞄一眼,由皮包内抽了两张纸钞递去。
沈云沛看了一眼,默默收下塞进口袋。
她从不占他便宜,虽然平日会收下他赠与的小点心,两人出去消费时多数是她付账,用这种方式回馈他。
他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部分有太多坚持,就两人目前的经济地位而言,她确实高出许多,两人之间才能维持微妙的平衡。
“你今天没课?”
“我礼拜三下午都没课。”说不止三遍了,她还是记不住,倒也不是说没当一回事,这种一投入工作,连觅食都懒得出门的人,是能指望她什么?这种生活中的小细节,他早就不抱期待了,让她去抱她的灵感之神的大腿就好。
思及此,他质疑地瞥她。“你是不是又没吃午餐?”
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发,发尾乱翘、身上的睡衣也没换,并且残留各色丝线线脚,摆明了今天还没走出过大门。
或许是两人再亲密的事都做过了,她在他面前都出过那么大的糗,倒也不太计形象了。
“有啦,你昨天买来的凉面还剩一盒,刚刚嗑掉了。”
“那你还要继续忙吗?还是休息一下?”
“唔差不多了,明天会去公司交件。刚刚才准备要出去找点东西吃,你就来了。”
沈云沛将餐桌上那袋干粮也分门别类放置好,回到客厅见她窝在沙发上,巧克力棒已经被歼灭,她正抱着吃到一半的虾味先昏昏欲睡。
居然两包零食就想打发一餐。
“起来换衣服,我们出去吃饭。”
“你不是还要去店里上班?”
“我今天排休。”
“那让我先睡一下”声音呼噜噜的,讲完人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
这女人!
他进房间取来薄毯,拿开她手上的零食袋,再将她垂晃在沙发下的左脚抬上去,觉得姿势怎么摆都不对,后来轻轻将她移入臂弩,私心觉得,还是在他怀里最顺眼。
居然睡得毫无防备,是有没有把我当男人?
他喃喃低哝,凑上前偷偷啾了一口,又一口,用丰润的下唇轻轻摩挲她,感受柔软唇瓣的温度与触感。
他们之间熟络的速度,快得很莫名——或许也不算太莫名,拜那一夜醉后韵事所赐,都袒裎相见、彼此全身上下摸得熟透透了,要再装生疏、搞矜持也很困难,因此确认他人品不差后,她几乎不太防他,也不会拒绝他偶尔带点亲密的小举动,要说是朋友,还不如说暧昧中的伴侣比较贴切。
不过,她到底是从哪里得出“他没有威胁性”这样的结论?他那晚没吃她,不代表他不想吃啊,他对她明明就有满脑子的幻想与渴望,别太相信他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