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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他的第二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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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做我一生中冰箱里的灯——题记

    一  

    离开那个小城已经很久了,确切的计算一下时间,是二十三天了。也许你认为这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但从离开之时在日历上圈出的红线,已连成了一条思念的时空线。

    离开他和离开小城一样,很久了。想起还在那个小城的他,心头涌起的是甜蜜的思念,眉头也了却不了几份无奈的思念,眼睛也会在思念时透着几许酸楚泪水。每每这样想起他,幽幽中也总想起他对我说:没有你,爱在我这个年龄,已是近黄昏,我会在黄昏里枯萎自己的爱。

    第一次有这么长的时间没有见到他,没有再靠在他的身边,听他轻柔充满爱意的叫我公主,没有再像婴儿一样躺在他宽宽的怀里,被他轻摇睡。我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世界,在他的世界里画下了一条曾未有过的色彩,他总是不停地在说,我是他世界里唯一的公主。就这样我情愿被他宠着,爱着,呵护着,做了他生活中不应该去爱,却又深深爱着的那个人,成了他不应该思念却又深深思念的那个人。尽管他比我年长很多岁,尽管他看上去很平凡。

    爱没有出现时,我们总是在想一千个,一万个理由去爱,但当爱真的出现,真的突然一下子降临在自己的身边,回头再去找一个爱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会去爱时,那被自己想了千遍万遍的理由,竟然一个都不成立,真的有点像歌里唱的那样:爱了就爱了。爱已没有理由。

    二

    他喜欢叫我太平公主,是他给我的爱称。我说我不喜欢做公主,我是平凡人中更平凡的人,远没有太平公主那么美丽,那么优越高高在上,可他总说我是他世界里最美的公主,我的阳光,我的快乐,我偶尔童心大发时的淘气,更甚至于我伤感时流的泪,都谱写成他爱的主题。他会在我快乐时,拥我在他的怀里,轻吻我的额头;他会在我淘气的时候,轻拍我的头,说我像一个一蹦三尺高的袋鼠;更会在我伤感的时候,紧紧搂我在怀里,试去我脸颊上的泪,告诉我他是我冰箱里的灯,会在我需要的时候,为我亮起不灭的光。

    我喜欢叫他老东西,不是因为他年长与我,而是如他一样是对他的爱称。其实他更多的时候也像是一个老顽童,和他在一起,不经意中讲起的笑话,常会惹的他像一个孩子一样捧着肚子大笑不停。朋友相聚在一起,他会把与他这个年龄一样的沉稳抛掉,像个孩子一样和我们快乐着。记忆最深的是,一次几个最好的朋友住在一个宾馆,夜很深了,我和他聊得兴起,没有了睡意,突发其想的他,想知道隔壁的朋友睡了没有,敲起房间的墙,惹起淘气心的我,竟然要求他抱着我,用脚去揣墙,环着他的脖子,大笑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子”而他竟然毫不示弱的回敬我一句:不折不扣的一蹦三尺高。和他在这半夜上演的小插曲,竟把睡在隔壁的两个朋友吓得一夜不敢吱声。时间久了,我最好的一个朋友送他一个让他自己乐得哈哈大笑的名字:“大傻子”

    三

    黄昏的时候,走在下班的人群里,可看到路边一个个食杂店,几个学生从里面出来,每人手里多了一袋果冻,久久的眼睛不愿从他们手中的果冻上移开,只看得几个学生,拿着打开的果冻不敢放到嘴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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