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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逻辑性,念头通达,可能就没那么爽。不爽还叫都市文吗?不装叉不飞,你逗哥玩呢吧?

    比如要打脸,反角要坏得透透的,让人恨得压根痒痒,出脸要及时,要奋不顾身,要没命地送脸上门。这样打翻之,再踏上一只脚,嗯,读者爽了。

    但夹袄不爽了。坏人之所以能坏,是有资本的,也是成功人士吧,至少不是白痴。就算各种二代吧,也不见的天分就差了。事实上各种二代因为条件优越资源多,成为成功人士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夹袄需要一个合理的坏人,符合逻辑的坏人,至少是知道进退,懂得自我保护的坏人。是的,可以很坏,不可以白痴。

    带有光环的猪脚要打人了,恰好就有一个白痴过来。白痴到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生存,白痴到早就被路人踹死了一百多回,体制中更是无法与任何人和平共处。这种角色,夹袄实在是写不出手。

    既然如此,打起来就没那么响亮不俗,也就没那么爽。

    此事古难全。

    夹袄要考虑前因后果,考虑正常人在此情境下会如何反应,考虑反角的应对和后手,总之是殚精竭虑的吧。尽力地合情合理,结果却恰好相反。

    奈何?

    当然,也是夹袄笔力不济吧。毕竟从道理上讲,打高手更爽呢。高不可及,浑身无死穴,各种神光附体,弄死这样的对手,那不是爽中之爽?

    夹袄还是能力不行。

    从另一个方面,读者看网文,其实是一种娱乐,比较便宜也略有文雅的消费方式,就是来看个高兴而已。夹袄有时候也会挑一些轻松向的网文看,更理性一点的,不爽但貌似有点意思的,先放书架上,等有空了再看。可能很久都没空了——咦,我的书架上说明时候多了这么一本书?点娘闹事的吧?下了。

    所以说根本不符合市场要求。但夹袄也难以改变了。

    且走下去,能走多远再说吧。

    另外,夹袄对自己文字的要求,是严苛的。通常要反复读三四遍的,直到觉得妥当,再无更好表达。所以夹袄写一章2000出头的文,大概需要3小时乃至更多。

    所以不必催夹袄,臣妾做不到。最近还是长了本事了,有一天居然写了7000多字,第二天就有点头晕脑胀。

    夹袄的近期目标,是争取每日二更,4000字吧。希望本事还能长。

    其实夹袄想说的是,网文之本质特征,还是读者与作者一起完成,互动很重要。老鸟们还是动动吧,动动更健康。至少在夹袄征求意见时,理睬一下。

    新来的朋友,还请使劲发表意见,不要像老鸟那么屁股大。想表扬就使劲表扬,夹袄受得住。想批评就使劲批评,夹袄受得住。

    当然,建议就最好,夹袄不一定完全采纳,一定会认真思考。即使这本用不上,下本就可能用得上。夹袄还要写好几十年呢,万一成功了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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