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献贡的大批车队消失在官道上小半个时辰后,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一名男子出现在车队原先停留的地方,马上的男子穿着普通,身背长剑,面容端秀,却缺乏一种独特的个性,宛如流水线上生产下来的模具,但就算如此也足以让纭舟流下半桶口水了。
剑眉清目,鼻梁意外的挺直,颇有欧美人之风,想起来大概算少数民族了吧,如果在现代保准落个什么混血儿名头,他的眼睛如果在阳光下看,会发现是浅棕色,这也是他为什么头戴斗笠的原因吧,在古中国这个社会,除了那个绚烂如神话的开放唐朝,外族人总是会比别人更多受到警惕的关注,在这个世界也不例外“非我族类其心必诛”这句妄语仍然流传在社会各个角落,纭舟当初读到时嗤之以鼻,评价道“不过是自卑者抢先开战的借口”气走了一位先生,下场是吃了好几顿竹笋炒肉丝。
那种平庸的清秀面容恐怕也是自我克制的结果,没有生气的面具掩盖掉了他的锐利与美,沸腾的内心却透过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悄悄泄露出来。
男子看见本该迎接他的地方空无一人时并没有显出意外的神情,作为生死之交的妻伴,他早就从好友口中听过关于她的种种传闻,在“白痴”“弱智”等等名头下,他的好友倒是笑着说“绝对是只不听话的野猪,要驯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干涸的血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翻身下马,用手拈起一点放在鼻下闻闻。
动物的血,不是人血
地上的车轮印犬牙交错,清晰可辨,离开了官道往岔路弛去,男子重回马背,一抖缰绳,长相伴的马儿随即心领神会的顺着车印向前追去,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是纭舟绞尽脑汁布出来的疑魂阵,倒不是男子心智不够,只是大意轻敌,他没想到十三岁的女娃能够指挥得动整支车队,献贡车队的护卫通常会取得整支队伍的指挥权。
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他与献贡队伍越跑越远,等他发现不对劲后,已经拉开了足有三天距离了。再次接近贡献队伍是在七天后,不过他所见到的只是一地黑灰,和战斗过后的片片狼籍,男子有些紧张的下了马,用锐利的眼神搜寻着是否有不详的情景,半晌后,他松了口气,很庆幸没有看见诸如一具女尸之类的,更令他放心的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车队有所损失,大概是碰上了毛贼,或者只是天干物燥走了点小水。
男子察看完成时,时刻已近黄昏,瞅瞅天上绚烂夺目的夕阳,他还是决定在此地休憩一宿在走,如果碰上什么跟踪而来不怀好意的人,他也可以为未来的妻子收拾好烂摊子,这是一个男侍应尽的责任,也为了报答那个人的救命之恩——很老土的理由,可是,永远不会过时。
下了这样的决定后,他开始清扫地上的垃圾,在踢过一片应该是烧毁的布灰时,铛啷啷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眼睛追着声音发处看去,一线反射着太阳余晖的物体晃过他的浅色瞳孔,他走过去抬起来,小小的银色缕空柳叶状饰物在手指暗泛出金色的光芒,下面还缠绕着几根断裂的丝线。
是那只小野猪衣服上的饰品?想到这儿,男子自然的把银饰放进了随身口袋里,却没想到在十几里以外,那只“小野猪”正在面壁思过,为她下午在大战中出的糗默哀。
本来有眼不识泰山的毛贼两三只窜出来,纭舟差点兴奋的尖叫起来,终于能够活生生的打“人体沙包”了,而不是被古威当作“沙包”来打。
一路上她不时跑去护卫那里煽风点火,想要一试身手,结果每个被挑战的人都用诡异的眼神互相交流一下,接着就无视眼前跳来跳去的挑战者,径自溜走,一开始纭舟还以为他们是看不起女人,后来她搬出大道理压人还是没人愿意和她过招,最终还是天午看不下去,为百思不得其解主人提供了答案。
“他们大概是怕万一打起来,您占他们什么便宜,就得被迫‘娶’个‘白痴’回家吧”
闻听此言的纭舟被打击的一天吃不下饭,象她这种大胃王,一顿不吃就是非常事态了,居然一天不吃,天秋天月都非常可怜小姐沮丧的模样,天秋更是把口无遮拦的丈夫痛斥了一顿,天暮看见打闹成一团的妻子和妻伴,摇摇头去安慰低落的纭舟,还没靠近他灵敏的耳朵就听见碎碎念的声音,仔细一听内容冷汗刹时冒了出来。
“你们这帮丑男王八蛋以为我会在乎你们那点肌肉看我以后不找几十个帅哥围在身边做装饰我就不姓天混帐东西”
天暮苦笑着离开马车,他们那个发誓要建个庞大后宫的小姐,果然是不会被这点小小意外打倒的。
纭舟看着眼前出现嘴里喊着没有新意台词的毛贼们,不等护卫们开口表明身份,噌的一下窜了出去,手腕一抖,腰上的长鞭犹如活物般卷向最近的一名男子,依靠马儿的力量,瞬间就把大活人甩了出去,她曾经想过用丝绸灌入内功来作武器,多么潇洒,多么动人,结果证明,电影总是会美化的,轻飘飘的丝绸总是很快破碎裂掉,而且只要破了一个小口儿,立刻顺着纹理变成两半,无可奈何之下她只好把丝绸换成鞭子,做不了什么仙子,做**女王好了。
几个毛贼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个女孩如猛虎下山扫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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