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程程也弯下腰蹭着胸口毛茸茸的大狗头,笑道:“没事,我不怕狗,啊它好可爱啊。”
姜程程当然不怕狗,她最喜欢狗了。很多女孩子喜欢猫,但她偏偏觉得猫没有狗忠心,还是更喜欢狗。路上遇见的狗她都要去摸摸头,连藏獒也摸过。
而狗狗们能感受到人们身上的善意和喜爱,也都很亲近她。
姜程程蹲下身子和辛巴贴贴脸,又摸它的头和耳朵,辛巴开心地吐出粉舌头舔她的脸,舔得姜程程呵呵笑。
聂子墨面无表情:“……”
姜程程换了鞋进屋,辛巴就缠在她的腿边摇头摆尾,时不时去舔她的手,又惹得佳人咯咯笑,用指骨去刮它的鼻子。
聂子墨无语看着自家蠢狗在美人面前献巧卖乖装萌扮蠢,做着十分过分的事,又不听自己的话。于是秉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原则,到厨房里给姜程程熬汤。
打开冰箱,冰箱里是聂妈妈补充的满满的水果,菜和其他东西。斟酌了下,他决定给她做雪梨胖大海。
雪梨胖大海需要的原料有胖大海,雪梨,白木耳,松仁,冰糖,而恰好这些他家都有。
聂子墨将衬衫袖子上的扣子解开,把袖子随意地挽在手腕上,露出一截白皙手臂。又从柜子中拿出围裙给自己系上,洗了手,开始准备材料。
烧水,从储物柜中找出胖大海加入沸水中泡,泡开后再除去胖大海的核皮,用手捏碎,再把捏碎的胖大海投入泡开后的水留着待用。
银耳放入水中煮,又在水中加入冰糖,煮一会儿至粘稠后加入榨汁机中弄碎。
然后将胖大海汁和银耳汁混合在一起,凉透后放入冰箱,等待它凉好就可以。
等待的过程中,聂子墨就斜靠在厨房门边,看着姜程程和辛巴说话。还是面无表情。
辛巴是一只哈士奇,聂子墨当时抱它回来时对狗还不了解,就听说哈士奇与狼的基因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重合,是最像狼的狗,于是便抱来养了。
但聂子墨人生中最后悔的两件事一个是把桃花糕给黄静雅,一个是抱一只会调戏女主人的哈士奇回来。
聂子墨心想,那与狼不同的百分之一的基因,一定是智商了。
他曾经觉得孤单想找个狗狗陪着自己,而一个像狼的狗听起来就好帅好帅地,结果是蠢得不要不要地。不知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才教会它给爪,但没肉干就不给爪的辛巴,今天十分殷勤地把爪递给姜程程。
姜程程放下,它‘啪’把爪搭在她手上。
姜程程再放下,它又‘啪’把爪搭在她手上。
姜程程再再放下,它又又‘啪’把爪搭在她手上。
姜程程:……
聂子墨:……
辛巴:= ̄ω ̄=
聂子墨走到沙发旁,站在茶几旁操着手看着他家不矜持的狮子王。而姜程程坐在沙发上微微抬头看着他。
白衬衫黑西裤,穿着潇洒。配上浅粉色小猫咪的围裙,竟然有种怪异的温馨感。
姜程程从未见过这样的聂子墨。
依旧卓尔不凡,依旧儒雅潇洒,依旧引人注目。静傲立在那里,却因为洗手作羹而添了烟火之气,而温暖舒适。不再是初见时的谪仙翩然,也不再是像被豢养在仙界的冰洁青莲。而是确确实实地,是生活在眼前,在触手可及,在身边的男人。
为她熬汤的男人。
性感又温柔。
看着他的手。是比女人还要细腻白皙的肌肤,是女人比不上的修长分明。而这双能弹出绝美音符的手此时沾上了水珠,为她。姜程程心中是高兴且骄傲的,这么一个清冷的人因为自己而温暖起来,这么一个淡漠的人因为自己而贴心起来,这么一个疏离的人因为自己而真实起来。
为我,为我。
低头抚着辛巴的额头,掌心中是温暖又柔和的触感,心中更是。姜程程垂下眼睑低低笑起来,略有些痴。
看一眼表估计时间足够了,聂子墨走回厨房从冰箱中拿出雪梨胖大海的汁,倒在玻璃碗中,撒上松仁。又把雪梨洗干净切成小碎粒,放到碗中,搅拌后拿进客厅放到茶几上。垂下眼睑低低道:“尝尝。”
姜程程飞快地去卫生间洗了个手,然后端起玻璃碗有些迫不及待地尝。
口感嫩滑,清爽滑口。凉凉地,十分舒服。
聂子墨一直静静看着姜程程的动作,目光随着她的唇舌渐渐加深,一动不动,在等着他的姑娘的赞美。
辛巴也静静地看着姜程程的动作,目光随着玻璃碗中的甜汤,歪着舌头,在等着它主人的姑娘的施舍。
“好喝!”姜程程衷心地赞叹道。
“我尝尝。”说着,聂子墨弯低腰从沙发斜后侧凑过来在刚刚姜程程碰过的地方品尝着,鬼知道他在尝什么。
姜程程端着碗,感觉到聂子墨轻轻吐在耳边的灼热呼吸,侧过头目光落在聂子墨的侧脸和唇上,红了脸。
他的睫毛像蝶翼,很长很密还有些上翘。鼻梁很挺,像高峰耸立。他喝雪梨汤时微微垂着眼……
眼中只剩他,耳中只剩自己的心跳声。
然后聂子墨也微微侧过头,就贴着姜程程的脸,鼻尖似乎能触碰到她的鼻尖,低低笑了声,“是挺好喝的。”
说完起了身。
姜程程觉察到耳边和脸颊的热气随着他的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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