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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双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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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就如同古老的丝路,虽然明知艰难坎坷,痛苦漫长,却还是因为有太多美丽遐想,让人忍不住义无反顾地踏上。

    一

    我坐在罗玛路七号对面的小花园。

    罗玛,和古代丝路的终点有着相似的名字。只是属于我的爱情丝路却还未开始。

    罗玛路七号是一所古旧的独立小公寓,葱郁的爬山虎已经顺着灰色的墙壁爬上了顶部的屋檐。

    每天早上,公寓里的男人会从褪去了朱色外漆的大门里出来,然后轻轻地将门关上。咯吱的声音在宁静的清晨提醒我抬起头。

    男人穿黑色的运动衫,有很好看的身材。每天他都会准时在六点五十分出门晨跑,无论天晴还是下雨。

    其实只要转身时稍微留意,他就能够看见坐在对面小花园的我。通常清晨的小花园除了两个逗鸟的老人,就只有我。在这三个人里面,我想,我无疑是最特别的。

    可是我却在这小花园足足坐了二十个早晨。五点半起床,搭早上的第一班地铁,到达这里正好六点半,然后我会看见晨曦慢慢从大地抬出脑袋。而再过二十分钟,去晨跑的男人便会从房间走出来。

    在这二十个早晨里面,有十天天晴,于是我见证了朝阳从东边的天空逐渐升起;还有五天下着小雨,雨点滴落在我的黄色小花伞上,然后散落在地,在我的脚边溅起细碎的小花;余下的五天则是灰蒙蒙的阴天,那是我最不喜欢的天气,它让我觉得浮躁沉闷。

    我的手里捧着一本书,书名是《伊索寓言》,我每天只读三页。而在第二十天,罗玛路七号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时,我正好读完第六十页。上面写着一只会唱歌的鹦鹉和一只多事的猫。

    嗨,女孩。男人叫我。

    我抬起头,强装镇定,但是在对上他那双灰色眸子时,还是会因为心虚而感到有些惊慌。

    他确实是个迷人的男人。我想。

    我甚至忘记了自己该说什么,所以只是对他笑笑。我知道自己只是个寻常女子,但是很多人都说过我有着非常好看的笑容。所以一慌乱,我便会笑。

    还有,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做这件事。

    虽然可能罗玛路七号的男人有着足够的条件让一个女人爱上,可那绝对不是我的理由。

    我想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有一个十分充足的理由。

    所以,我也一定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的,我有一个重要的理由。

    我等了二十天,终于等到罗玛路七号的男人来到我面前。虽然我们从不认识,但是有什么关系呢?

    至少他开口叫了我。

    尽管这之前,我足足在小花园坐了二十个早晨。十天天晴,五天下雨,还有五个我最不喜欢的阴天。

    二

    我曾经在一幢三十层大厦的第二十五楼上班,拥有一个狭小拥挤的格子间,每天对着电脑里成堆的报表和邮件以及电脑周围各种花花绿绿的小公仔。那时,我的生活被朝九晚五,赶地铁,挤电梯这些字眼疯狂覆盖。但是每月五号,我的工资卡里会有一笔不错的进账。这便是我和所有上班族一样能够苟且坚持下去的理由。

    后来,我和我那灭绝师太般的女上司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吵了一架,然后我就一个一个收拾好了我的小公仔,快快乐乐地离开了二十五楼的那个曾属于我的格子间。

    现在,每周单日的晚上我会去教两个小孩汉语。他们有着粉嫩的肤色和宝石般的蓝眼珠,就像是童话书里的天使。

    每个小孩都是上天派遣到人间的天使。苏苏说过。

    苏苏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经。

    她有着柔软的漂亮长发,风一吹,就会飘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暖暖的。曾经。

    我们都热衷搜罗小公仔,她喜欢小丸子,我喜欢阿童木,而我们共同喜欢的是多啦A梦。曾经。

    每个晚上,床位相邻的我们,会头抵着头,共用一个耳机收听夜间的节目,她用右耳,我用左耳,但听到的一定是同样的声音。曾经。

    那些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所以,即使现在,已经离开校园两年的我,看起来依旧年少青春张扬。我想,是因为我把自己留在了我和苏苏在一起的那段时光。

    只是,我的好朋友苏苏在一年多前离开了我。实际上,在更早的时候,从她爱上一个男人开始,我就预料到她会离开我。我的直觉从来都是无比准确。

    苏苏和她爱的男人在一起了八个月。那些日子,她会迈着如行走在云朵上的脚步跑下楼,然后站在楼下对阳台上的我挥手,最后弯身钻进那辆深蓝色的车里。那些日子,苏苏脸上挂着蜜糖般的笑容,身上散发出女人的气息。

    苏苏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因为她爱的男人。

    只是,刚好八个月。那是苏苏掐指计算给我的数字,所以我一直记得。

    在八个月里的最后一天,我陪苏苏去了医院。

    苏苏抱着我说,我的天使没有了。

    她的眼泪滴在我的颈上,由温转凉,让我的心也跟着凉飕飕的。

    再后来,拿着她爱的男人给的最后一笔钱,苏苏去了大洋的另一端,盛产袋鼠和鸭嘴兽的国度,那曾经是她的理想,而现在是她的耻辱。

    我想,我总该为苏苏做点什么,或者是为自己做点什么。因为苏苏走后,我发觉自己开始变得孤独。

    三

    在男人走到我面前后的第三天,他将我领进了小花园对着的那扇古旧房门,罗玛路七号,他的房子。

    房间里的家居简单朴素,客厅的一面墙是满满一壁橱的书,那些书本散发着灰尘的味道。我知道,那是离群索居的讯号。

    男人给我冲泡了一杯沁香的花茶,然后告诉我他叫L,还说他在我第一天出现在小花园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了,并且觉得我是个奇特的女孩。

    我暗自笑,奇特的女孩。L,我念他名字的时候,舌头往上轻轻一卷,很有些意思。

    我在L的书橱里抽了一本书,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英文。然后我坐在他格子布的沙发上认真地阅读起来。也许太过认真,以至于后来我在L的沙发上睡着了,虽然我是在一所对我来说还非常陌生的房子。

    L没有叫醒我,他只是在我身上搭了一条毯子。我想他可能是以为我太累了,或者是因为我睡觉的样子实在太过乖顺。

    当然,他永远不会知道,其实我并未睡着。

    我很清楚地知道他什么时候冲凉,换衣服,走到我面前给我搭毯子,然后又是如何小心翼翼地出门关门,我还听见他的车子从窗外划过的声音,我甚至还感受到了阳光从长满爬山虎的窗台稀疏地透过来。

    我的思维清晰无比,就像是一只准备战斗的小兽。

    L走后,我一个人站在他的屋子内徘徊。

    这真是一间孤独的房子,就连从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都是颤颤巍巍的。

    只是,我不知道孤独的是L,还是我自己。

    在太阳下山之前,我给客厅的鱼缸换了水,给窗台的吊兰浇了水,然后才离开了L的房子。

    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把自己的气息留在了他的屋内。

    我还是照旧每日清晨出现在罗玛路七号对面的小花园。

    过了三天,也或者是四天,L走到我面前,说,来我这里吧?

    我看了看他的表情,是很认真的那种,却掩藏不住忐忑和期许。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但是在第二天的早上,坐在小花园的我,身边多了一个行李包。

    穿着黑色运动衫的L对着我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让我有如沐春风的感觉。这只是一个很客观的想法,别无其他,真的。

    L当然没有注意到我的行李包其实很空荡,里面只装有两套衣服和两本书。

    我看过去就像是一个短途游者。

    而我确实只是一个游者。

    四

    我的学生,有着蓝色眼珠的小孩对我说,Miss,你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

    我抚摸了一下他们的脑袋,只是微笑。

    我知道此时的我,太像一个沐浴爱河之中的女子,喜悦而恬淡。

    白天的大多数时间,L去工作的时候,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

    除却浇花,喂鱼,清理书面的灰尘,其余的时间我便会从L的书架了找出一两本陌生的书来读,从清晨一直到黄昏。

    有时候,也会看一两部年代已久并且十分冗长的西语片,蜷在沙发上,在晦涩的对白中睡睡醒醒。

    而这时候的L,可能正在签发繁琐的文件,或者纠缠在一些没完没了的会议里,当然,也可能是正在和某位美丽端庄的女人喝着咖啡。

    只是,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实际上,从住进这座古旧的房子开始,我就努力让自己变得慵懒倦怠。我不需要太多思考,不思考,就不会去爱。我需要的只是时间如沙漏般一点一点地流走。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了解这个叫做L的男人,就如同他永远都不会了解我一样。尽管现在的我们已经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傍晚的时候,当我做完晚餐,L车子的声音便会从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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