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言不讳,说疯狂地爱慕上了那个戏文里的长公主,说她骁勇无畏,说她像这个大隆黑夜里的一道光明。他坚信如果是她,一定可以改变这大隆,改变这人世。于是他精心策划,在那驿馆等了许久多月,只为见上一面确定下戏文里的女英雄是否为良人。七日过去,他重新踏上考取功名的那条路。”
“他说,他知道,这次,他不会再放弃了。”
“余见过花言巧语的男人多了去了,怎么可能被一个地痞流氓的酒后之言乱了方寸。于是余把断了两根肋骨的他扔给了奥医,自己回了宫里闭门不出,再也不见他。但余显然低估了他不要面皮的程度,他不顾一切的对余死缠烂打,借着各种场合与余巧遇不说,还仗着父王欣赏他的才情近君侧,大摇大摆地住在了宫里。既然他要在宫里,那余走不行么。于是余出宫了,然而他竟然也说通了父王让他也去我去的那个地方,还比我早到了两日。他苦苦纠缠余不休,戈锐与他就结下了梁子,有一次差点把他给打死。”
戈锐?狐戈锐?
墓幺幺敏锐的捕捉到这个名字。
“再后来纠缠了许久,余实在受不住了,便百般刁难与他,最后他竟然都一一做到了。到后来发展成了宫里的宫女婵仙都敢说,状元郎是真真的爱慕长公主啊,长公主若是说要天上的星星,戚相怕是都得仰头去看看天有多高。余……知,她们说的不假。”
“于是余心软了。”
“在余生辰那天,他干了一件举世皆惊,足以名垂青史的事情。”
“余最爱桂花,宫里种了千株桂。他那日,在这蟾桂宫千株桂树之下,当场做了整整一千首诗,写完最后一首诗时,因为消耗心力太大,而当场血溅素纸晕倒在地。那千首诗,震惊寰宇,被称为‘千桂诗’……当时珑翰苑说,这诗集有朝一日毕会成为千古绝唱,引无数后人传唱。”
“这千桂诗,本该青史留名。”
说到这时,长公主手中捏着久久未落的黑子忽然啪地一下碾成了粉末。她这时好像才回过神来,不在意地看着手指上的血痕,“后来,我答应了他。”
“像那戏文里的结尾,状元郎终娶了公主当那驸马爷,麻雀飞上凤凰枝,天仙登配,美满且如意。”
“若人生本如戏文,定格于结尾,皆大欢喜,该有多好呢。”长公主从棋格里重新拿起黑子,落了下来。“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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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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